9/30/2008

思考級數

 
很久前寫過一篇有關副辯級數的文章,今次這篇則有關辯員的「思考級數」。

最近認識到中文科一些評估學習進度的方法,發覺若將之用於評估辯員參與討論時的思考表現,也很有價值。因此以下嘗試加以分析和分享:

一位合格、E等的辯員,應在聆聽完別人意見後,懂得覆述別人說過的話,這是對辯員最基本的要求。

若連覆述別人的意見也無法做到,很抱歉,這便是不合格、F等的表現。要突破F等,便需要專注力理解力。改善方法可以是多作聽默、背誦之類的訓練,例如收聽電台或電視的新聞報道後,嘗試覆述出來。

比E等高一等的D等辯員,就是在準確覆述別人意見之餘,更能對一些概念加以解釋。當中需要的是對討論話題有基本的認識。改善方法可以是在討論前做一些資料搜集。

比D等再高的C等辯員,就是在解釋之外,更能有條理地整合幾位隊友的意見。當中需要的,除了要對討論主題有認識,還需要綜合和歸納的能力,懂得將相似的看法合成一點,又懂得將一些互有關連的看法分出層次。訓練方法可以是多做一些新聞剪報的歸納,例如就同一則新聞,找出不同報章的報道,再整合成一篇段落分明(遠因、近因、涉事者、過程、結果、往後預測、疑問等)的短文。

C等之上的B等辯員,就是在整合之外,更能加以延伸,以別人意見為基礎作進一步發展和推論。當中需要的是識見和內涵,能夠補充不同的觀點、資料和例子。改善方法是平日必須多讀各式各樣的書籍報刊,盡量對任何議題也有認識,並懂得觸類旁通,在討論某一議題時,能提出其他議題的相關例子。

B等以上的A等辯員,就是在延伸以外,能夠批判別人的意見。但這裡必須明白:「批判」不等同「批評」,「批判」往往予人負面感覺,其實西方人使用「批判」一詞並不負面,當中帶有評價、評論、驗證之意。因此,當辯員討論時互相批評對方的論點,並不等如做到了「批判」;「批判」的真義是指出對方意見值得欣賞之處,同時也指出對方不足之處,並提出如何善用值得欣賞之處,以及如何彌補不足之處──因此「批判」可以是很有建設性的,當中需要的是優秀的分析能力,這正是當局近年積極推廣通識教育的目標。辯員來到這個等級,已不能靠甚麼訓練方法去提升,而是需要時間浸淫、經驗累積和多與高手交流。

至於A等以上的,還可以有A+級的辯員,就是在批判之餘,更有自己的創見──即在聆聽別人的意見後,能被啟發去提出另外的想法,開展新進路去思考辯題。當中需要的是創意、想像力和洞察力。這幾方面,「天分」確實佔了相當比例,但請別以為用上「天分」一詞便等如聽天由命,毋須後天用功。事實上洞察力等仍可鍛練,方法是多作「深度閱讀」:初中生應學習讀報章社評;高中生應多讀不同報章的「論壇」版文章,大學生則應多讀《信報月刊》、《亞洲週刊》之類的刊物,以及剖析社會議題的書籍。上述所講的「天分」,主要就是針對閱讀而言──辯員是否有閱讀的興趣和能力?

在此還想就A和A+兩類辯員多說明一點:有些同學可能自以為是A甚至A+級辯員,因他們經常在討論中駁倒別人的想法,又提出別人沒說過的點子。這裡必須注意,批判和創見,必須建基於覆述、解釋、整合和延伸:沒有以解釋和延伸作基礎的批判,只是「無的放矢」(別人講甚麼也不明白,如何批判?);沒有以覆述和整合作基礎的創見,則只是「標新立異」(別人說過甚麼也聽不清,如何敢說有新意見?)。若討論時只懂「無的放矢」和「標新立異」,只會打亂討論進度,這類辯員非但不屬A或A+級,相反更可能是比F等更差的U等(unclassified),他們除了需要還原基本步學習聽默,更需要調整心態

總括而言,辯論隊在平日討論辯題時,不妨按上述「評級參考」,評定不同辯員的思考能力,以便日後作出針對性的訓練,更有效和具體地提升辯員水平。

共勉!

蔡聖龍:)
 

9/20/2008

精挑細選,一針見血

中秋期間,住所附近的公園有綵燈晚會。我在會前經過,見小草坡被繩圍著,貼有一張告示,寫上「請勿內進」。我心裡不禁竊笑:街坊待會為了觀看舞台上的表現,怎會不越過這條小繩走上草坡呢?

後來我繼續前行,發現另一張告示,寫著「內有高壓電源,請勿內進」。與前一張告示相比,這張明顯有力得多。這亦讓我想起個別同學辯論時的毛病:無法一針見血。

不知大家有否看一些辯論賽,某些同學講了半天,沒錯講了許多「論點」,但始終兜兜轉轉,欠缺一個清晰有力的「重點」,讓在座人士撥開雲霧見青天。以下試舉兩個例子略作解釋:

辯論「教統局應關閉收生不足的第三組別學校」,反方重點應是甚麼?是殺校會令老師失業、令學生失學?無疑這是「論點」,但卻肯定不是「重點」。要贏得中立人士的支持,真正重點應是講述第三組別在社會的價值:第三組別學生會否因第三組別學校被殺而消失?若不,是否勉強將他們送入第二組別學校便當解決了問題?而第三組別學校的教師,他們教育第三組別學生的寶貴經驗又如何在社會累積?

辯論「政府應直接資助社會企業」,反方重點又應是甚麼?是「社會企業」在法律上未有清晰定義,所以政府不應資助?究竟立場中立的人士,想聽技術上的定義問題,還是有關資助社企的實際問題?個人認為,兩者也可以是重點:若選定後者為重點,便應集中分析資助社企的問題和提出更佳方案,避免花太多時間質疑社企定義;但若選定前者作重點,便不應停留在「欠統一定義」所以不應直接資助的論述層次,而要解釋直資欠統一定義的東西所引伸的問題──不但要「講其然」,更要「講其所以然」。

總括而言,想打好一場辯論,祕訣就是:賽前精挑細選,臨場一針見血。

共勉!

蔡聖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