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2007

2007-2008年度『自由盃』中學辯論比賽正式開始接受報名

2007-2008年度『自由盃』中學辯論比賽已正式開始接受報名,以下資料及報名表格已透過e-fax於昨日同時傳送到全港所有中學。各位老師及同學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 2533 4272 與譚小姐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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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黨及思辯居於2005-2006年度成功舉辦首屆『自由盃』中學辯稱邀請賽,邀請了八間於各公開辯論比賽表現出色的中學參與『自由盃』首次中學賽事。主辦機構希望藉著大型的比賽,能夠有效推動本港中學辯論界間的交流,並鼓勵年青人關注社會事務。而繼首屆比賽後,2006-2007年度『自由盃』中學辯論邀請賽已擴大比賽規模,將邀請參賽隊伍增加至十六隊。

(一) 參賽名額劃分
於今個年度,我們將繼續舉辦此項比賽,而為了更廣泛提高思辯文化及回應更多學校的參賽訴求,本年度的十六個參賽名額將包含邀請及公開報名兩部份:

1. 邀請名額 ﹙10個﹚
我們將會邀請2006-2007年度學界的五大賽事﹙聯校中文辯論比賽、新界聯校辯論比賽、全港基本法辯論比賽、星島全港校際辯論賽及自由盃中學辯論賽﹚的冠軍及亞軍參加本屆賽事。

2. 公開報名名額 ﹙6個﹚
6個名額將以先到先得的方式讓全港中學報名參加。

自由黨及思辯居現誠邀 貴校辯論隊參與是次比賽。詳情如下:

(二) 比賽日期(待定)
1. 初 賽(八場) – 2008年1月
2. 複 賽(四場) – 2008年2月
3. 準決賽(兩場) – 2008年3月
4. 決 賽(一場) – 2008年4月

(三) 比賽地點
初賽、複賽及準決賽:
在各參賽中學或大專院校內舉行。當兩隊進行比賽時,除非對賽雙方及大會同意,否則必須於另一中學內作賽,以示公允。
決賽:
將與2008年度自由盃大專辯論比賽決賽於同日在公眾場地(如商場)進行。

(四) 比賽形式
淘汰賽
- 以淘汰賽形式進行即八場初賽、四場複賽、兩場準決賽及一場決賽

1. 初 賽(八場) – 十六隊作賽 – 八隊出線
2. 複 賽(四場) – 八隊作賽 – 四隊出線
3. 準決賽(兩場) – 四隊作賽 – 兩隊出線
出線隊伍可於決賽中爭奪冠軍,落敗隊伍則為雙季軍
4. 決 賽(一場) – 兩隊作賽 – 勝出為冠軍

(五) 比賽獎項
1. 冠軍(一隊)
2. 亞軍(一隊)
3. 季軍(兩隊)
4. 每場賽事設有最佳辯論員(一名)

(六) 獎金及獎品
1. 冠軍(一隊) – 奬金港幣$13,000及冠軍奬盃一隻
2. 亞軍(一隊) – 奬金港幣$8,000及亞軍奬盃一隻
3. 季軍(兩隊) – 各獲奬金港幣$5,000及季軍奬盃一隻
4. 每場賽事的最佳辯論員可獲$100書券一張

(七) 注意事項
1. 主辦單位保留最終入選參賽學校的決定權。
2. 參賽者必須為全日制中學學生,報名時須同時報上辯論員的資料,包括姓名及就讀班別。
3. 各參賽單位必須由至少四名辯論員及三名台下辯論員組成 (最少7人)。
4. 當參賽隊伍填報參賽表格後,不能中途棄權或退出比賽。如無合理理由,大會保留追究行政及財政損失之權利。
5. 參賽辯論員(包括正選及後備辯論員)必須為中三或以上學生。
6. 參賽隊伍需有一位辯論隊導師 / 老師作聯絡人,並派代表以便聯絡及統籌比賽事宜。
7. 每間參賽學校需提供一名評判名單,作為比賽評判人選之一。
8. 因應主辦單位要求,參賽隊伍務必派代表出席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預計於 2007年12月5日(星期三)舉行。
9. 參賽表格遞交截止日期:2007年11 月22日(星期四)。
10. 參賽學校需協助宣傳、製作及借用場地事宜。
11. 如對『自由盃』辯論比賽有任何疑問,可致電 2533 4272 與譚小姐聯絡。
12. 請以傳真方式(號碼:2533 4221)或電郵至kimtam@liberal.org.hk遞交參賽表格。
13. 主辦單位擁有決定隊伍參賽資格的最終決定權。
14. 參賽隊伍於辯論比賽上發表的任何言論,僅代表參賽隊伍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