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2007

辯論技巧三級制

今天為屯門YMCA主辦、影視娛樂事務處贊助的「正正識色」辯論賽擔任決賽評判,辯題是「港府應立法規管本地收費色情網頁」,對賽雙方是保良局董玉娣中學及路德會西門英才中學,結果由前者獲勝。

《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規定出版物可分三級,第一級人人可看,第二級不雅物品需限制發佈,第三級淫褻物品則不准發佈。其實辯論技巧也分為三級:第一級是人人皆懂的,第二級是需要學習的,第三級則需經驗累積

所謂第一級的辯論技巧,就是「聽」。辯論比賽表面是「鬥講野」的比賽,但辯論比賽不是朗誦比賽或演講比賽,其特點是需要大家「聆聽」。這場比賽,正方一開始已表明他們不但認為要立法規管「本地」「收費」的色情網站,就連「外地」「免費」的也應規管,只是因辯題所限,才集中討論前者。反方則似乎不太「聽到」對方的申述,因此一出來仍問:「對方是否贊成規管外國和免費的網站?」「對方為何不規管外國和免費的網站?」對評判而言,這是必定扣分的地方。其實要在這點上追問,便應直接問:「對方的立場是外國和免費的網站也要管,請問應怎樣立法?如何規管?」這才顯示自己有「聆聽」。

第二級的辯論技巧,就是「資料處理」。我也認識一些從不參與辯論比賽的朋友,一提「辯論」,他們便回應:「哦!即係吹水?」沒錯,一場不認真的辯論,的確與「吹水」無疑;但一場認真的辯論,便肯定不只是「吹水」。「認真」與「不認真」的分野,主要是有否搜集資料和加以處理。

這場比賽的反方也掌握到爭拗重點:現在也有《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正方為何要另立新例?這確是正方需要具體解釋的問題。至於反方應如何尖銳地迫問正方呢?其中一個方法可以是讀出《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的相關部分,例如該條例第二款寫明:「『物品』指內容屬於或含有供閱讀、觀看或供閱讀兼觀看的資料的任何物件,亦指任何錄音,以及錄有一幅或多幅圖像的任何影片、錄影帶、記錄碟或其他記錄。」問正方這個定義有何不足。事實上香港不時有牽涉互聯網的罪案──例如侵權(古惑天王)、煽動犯罪(快閃強姦黨)、盜竊(網上遊戲寶物被盜)──被檢控,不見得政府每次也要訂立新法才能把有關人士入罪。反方有權質疑目前色情網站無王管,是否只是「有法不執」而非「無法可依」?若正方堅持是「無法可依」而非「有法不執」,便有責任解釋現行條例有何不足,以及他們想如何修改,以便讓大家具體比較一下新例如何比現有條例更有效。

第三級的辯論技巧,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今天正反雙方便各有一支「矛」:

反方其中一個論點是「言論自由」──規管色情網站等如限制言論自由。若我是正方會即時反問:「那麼你們一直高舉的《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是否也應取消?這條例有否限制了電視台或報社的言論自由?」

正方其中一個論點則是立法除了可規管淫褻資訊,也有助保障消費者,避免網民被空殼網站欺詐以及「貨不對辦」。若我是反方便會這樣反問:「正方本來義正詞嚴擔心色情網站內容過分淫褻,但現在又擔心內容『貨不對辦』不夠淫褻,滿足不了網民需要,究竟對方想影視及娛樂事務處擔當甚麼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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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筆至此,也差不多擱筆。最後跟大家玩一個小遊戲:話說是場比賽在公眾場所舉行,且設有自由辯論環節。假若我是正方首位發問的同學,你是反方的同學,你有信心接下我的首發問題嗎?

怎樣?準備好了嗎?我問了:
「請問你有否瀏覽色情網站?」

哈,你會怎樣回應呢?不准er!現在是自由辯論,你必須立即回答!死未!

若你答「有」,我會說:「難怪你反對規管啦!」
若你答「冇」,我會說:「難怪對方不知道問題的嚴重性,因此掉以輕心認為不須立法。」
若你顧左右而言他,我當然會笑你迴避問題,再繼續追問。

當然,單憑這個問題不會使正方贏出比賽,但至少也可幽反方一默,打窒一下對手。面對這類問題,沒辦法,靠的是急才,又或看你練習時是否細緻得連這類問題也預計得到。以下提供三個解圍方法供大家參考:

純鬥口才的話,可以反問:「那麼正方又有沒有看?」
若你真有看的話,可以答:「為了對這條辯題有更多認識,我有!」
若你沒有看的話,可以答:「抱歉!我未夠十八歲,是不准登入這類網站的!正方不是連這點也不知道吧?」

:P


蔡聖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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