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當一場對我很有意思的辯論比賽評判──仁愛堂主辦的屯門區校際辯論賽。十五年前,我就是參加這個比賽而踏上辯論之路。
這次比賽的賽制,使用了國際大專辯論賽的規則,是我首次接觸。能在中美等地廣泛使用,這賽制當然有其優點。簡單而言:
主辯和一副環節與香港慣用的賽制大致一樣,只是名稱改為「立論」與「駁論」。
最大分別是二副環節,稱為「盤問」。正方可向反方提問,反方只能回答,不能反問。反方答畢,正方可即時追問,反方需即時再答……一次盤問限時兩分鐘,當中再細分盤問者每次發言限時十五秒,回答者限時三十秒,但問者和答者每次發言不一定要用盡時間,因此節奏明快的話,雙方來回問答可達三、五回,非常刺激。正方盤問完畢,便到反方盤問正方兩分鐘,如此為之一輪,盤問共進行兩輪,等如一般香港辯論賽的二副和三副。
以「盤問」代替二、三副的好處,是更突出「辯論」的效果:盤問一方可就對方解釋不清的地方作連環追問,使對方無法迴避。同時雙方也肯定無稿可背,必須對辯題有相當掌握才能應對自如。
之後是「自由辯論」。「盤問」與「自由辯論」的最大分別是,前者限定一問一答,讓問方掌握主動權去追擊答方的弱點。後者則容許雙方自由發問和反問,由雙方運用各自的技巧去爭取主動權。
再來是「結論」,就是香港賽制的結辯環節。而最有趣的是,比賽還加入「評判提問」的環節,評判可向每方追問一條問題,再給予評分。加設這項的優點是,讓評判可提出一些台上辯員忽略的重點,看看他們是否真能解答。
而在辯題設計上,大會亦採用了「雙辯題」制,例如其中一場的辯題是:強制毒品檢驗應限於關口進行(正)/強制毒品檢驗應在任何地區進行(反)。另一場辯題則是:港府應立法令家長為青少年吸毒負責(正)/港府不應立法令家長為青少年吸毒負責(反)。雙辯題規定了反方也需有確實立場,不能模稜兩可,好處是使辯論內容更具體,減少反方過多的優勢。
要香港的大型賽事改成這樣的賽制,相信難度很高。但在一些地區比賽,實在值得多作這類嘗試!
談完賽制,談三個辯論上常見的問題。
一、立場動搖
這是很多辯論隊不察覺的問題,在有關強制驗身的一場比賽,正方雖然贏了比賽,但卻犯了這個錯誤。主辯立論時明言:由於青少年吸毒主要發生在北上期間,因此在關口驗身,是資源最少、效用最大的處理方法。但到盤問和自由辯論,正方立場卻慢慢改為吸毒問題分本地和北上,處理前者要打擊毒販,處理後者則靠關口驗身。其實兩個立場各自並無問題,但兩個立場同場出現便很有問題!辯論隊實應在出賽前已「選定行車線」,以免因臨場「切線」令自己吃大虧。
二、放錯重點
在有關家長要為子女吸毒負責的一場比賽中,正方的立論很清晰:青少年吸毒問題嚴重→源於冇家教→因此家長要接受教育→要立法規定家長上課。理論上反方只要打斷這四個環節的其中一個,便可推倒正方的主線。結果反方選擇一開始便認同家長教育的價值,使整場辯論的爭拗點落在第四環節,就是家長教育應否透過立法進行,使雙方的論點差別變得很有限。事實上,家長教育是否真的有效?所謂家長班究竟要上多少課?家長是否有時間上課?親子溝通是否真能透過上課而學會?上課模式又是否適合所有家長?這些絕對可被質疑。當家長教育的成效存疑,自然不應立法強制了。但因反方一開始選定的「行車線」與對方相同,結果便陷入膠著,最終只能帶點幸運地險勝一分。
三、錯失時機
在關口驗身一題,反方其中一個重覆了幾次的論點是:關口驗身沒有用,因為青少年可以等藥力散去才過關,使關口驗身形同虛設。結果正方到結辯才反駁:毒品成分會殘留在頭髮三個月,難道青少年等三個月才回家?這點相當有力,但竟到賽事尾聲才提出。若早些提出,相信反方便很難三番四次以「等藥力散去」來推論「關口驗身」沒有用。(不過也要略作澄清:青少年前一晚吸的毒理論上不會即時吸收到頭髮。驗髮主要是檢驗一個人過往一段日子有否吸毒習慣,有的話其頭髮便有殘留。)
至於有關家長責任的一場,正方為了爭取更多人認同,聰明地將所謂「責任」介定為只是替子女繳付戒毒費和接受家長教育兩項「輕擎野」。因為正方若說子女吸毒、家長要坐牢的話,肯定無法得到大部分人認同。作為反方,若能把正方迫至承認其方案有「刑責」,自然能取得優勢。但正方在一、二副環節都沒有動靜,直至三副才問到:若家長不上課又怎樣?結果正方承認:家長不上課的話便要坐牢。對反方而言,這絕對是彈藥──正方表面說的「輕擎」責任,說穿了其實是「坐牢」!特別是那些家長當初為何會疏忽管教子女呢?很大程度就是因為家貧而為口奔馳,沒時間照顧子女,現在他們又怎會有時間上課?除非那些課堂只是一、兩小時吧!但若如此,正方又期望有甚麼成效?這個迫問如能早點提出,相信正方要自圓其說也要花上一番唇舌,戰情自然傾向反方。
總括而言,辯論員必須:
一、在賽前「選定行車線」,切忌臨場才胡亂切線。
二、選擇行車線時,請謹慎找出最好的行車線,讓自己可隨時超車而非在對手後面「食塵」。
三、有了好的行車線,在比賽開始後便請盡快駛入,不要怠誤時機!
共勉!
蔡聖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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