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007

標準淺談

賽事:第四屆屯門元朗區小學辯論賽決賽
賽果:東華三院鄧肇堅小學(正) 3:0勝 屯門萬慈小學(反)
辯題:收視高的電視節目是好節目

對於在屯門區舉行的辯論賽,若我獲邀擔任評判,在時間許可的情況我都義不容辭,一來是回饋自己成長的社區──我的辯論生涯就是因中六時參與了區內一個辯論賽而開始;二來是明白到賽會要邀請市區嘉賓長途跋涉到屯門當評判實非易事,因此我這個街坊願效「舉腳之勞」。

談回辯題,個人認為這條辯題十分好:屬於小學生所能接觸的範疇,難易恰到好處,正反雙方均有合理取勝機會。簡單總結雙方立論主旨:

正方認為觀眾的集體智慧是可信,他們不會長期選擇一些差的節目,因此能吸引他們追看的就是好節目。正方又指出,好節目的標準除了包括知識性和教育性外,娛樂性也一樣重要,因為可幫助觀眾減壓。他們認為人人對「好節目」都有不同定義,有些人看電視喜歡學習知識,有些人看電視是希望輕鬆一下,因此集體智慧是最客觀的標準去衡量好節目。至於娛樂性高的節目或有不良意識,他們認為電視視目都受廣播條例監管,故此能播映的節目都不會有大問題。而且好並不等如完美,優點較多已是好,即使是娛樂節目,觀眾也只會追看那些製作認真的。

至於反方,他們指出收視率與節目質素沒有必然關係,因為前者更受播映時段及慣性收視等影響。反方又指出,好節目的標準應是知識性、教育性和意識良好,以近期收視較高的《賭場風雲》為例,表面講兄弟友情,但卻渲染賭博,由此可見高收視不一定是好節目。而《鑑鏘集》及《新聞透視》這些欣賞指數高的節目,長期以來收視都只得十多點,證明好節目不一定高收視。而英國近日的真人騷節目出現種族歧視情節後,觀眾竟突然急升一百萬,進一步證明收視高絕對不代表節目好。

任何辯論員也知道這條辯題的爭拗關鍵在於標準:正方認為有娛樂性、能助人減壓也算「好」;但反方則認為不應理會娛樂性,而應著重意識。我想我們除了「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這個標準上的分歧重要在哪?

這牽涉到比賽的另一個分歧:正方全場在推論「高等如好」,但反方則反覆強調「好不等如高」。其實這是一個邏輯問題:「好不等如高」是否能推翻「高等如好」?

另一位評判楊耀忠校長舉了很簡單直接的例子來解釋這個邏輯關係:人是動物,但動物卻未必是人。換句話說,反方即使證明了「好不等如高」,其實不一定推翻到正方「高等如好」的倡議,因為兩個立場本身並非必然相悖。

但這個邏輯在一個特定條件下是可以打破的:當「高收視節目」和「好節目」的數量一樣時,若好不等如高,那麼高便不等如好!直接在辯題加入數字來解釋:設若全港高收視節目有三十個,但好節目有一百個,即使反方舉出某些好節目不在高收視之列,高仍可以等如好!但若高收視節目有三十個,而好節目亦同樣只有三十個,那麼反方若證明了好節目並不收視高,便可肯定收視高不等如好節目。

說到這裡,大家應該明白,反方在標準上爭拗時,重要的是「封頂」──將好節目的數量加以「限制」──成功的話,他們的論點將有力地駁倒正方;忽略這點的話,他們的論點對正方而言便是隔靴搔癢。

事實上,正方的講法說穿了就是:一個節目能在電視台播出而不牴觸法律,它便是「意識好」的節目,因此當這些能「出街」的節目成功吸引很多人追看,它便自動成為「好節目」。若反方在比賽中能清楚指出「好節目」的標準並不如此「低」,例如要在欣賞指數排行榜打入頭三十名的才算「好節目」,其他能「出街」的節目只能算是「普通節目」,如此他們便可以透過證明「好不等如高」來確立「高不等如好」。

若大家認同上述分析的話,便應了解到「拗標準」在辯論比賽的重要:若反方能說服評判認同「欣賞指數」是社會公認用以量度節目質素的標準,從而限制「好節目」的數目,對反方便相對有利。但因反方在比賽中提出的標準是「意識良好」這個較空泛的理念,而又沒有進一步定出具體基準,結果正方便以「播得出街冇犯法」作為「意識良好」的基準,從而化解反方的攻勢。

當然,上文只是事後孔明的分析。實際上正反雙方均是小學生,他們在台上表現出自信、鎮定、流暢,絕對是十分出色,而兩校老師亦肯定付出了不少心機。誠如頒獎時司儀所講:勝負不打緊,過程所學才是最重要。

共勉!  



1/15/2007

勁歌與辯論

看了《勁歌金曲》年選的開首部分,想不到竟聽到一段頗有「哲理」的對話。

在談論頒獎典禮的意義時,劉德華引述曾志偉綵排時的話:「在樂壇沒有對或錯,只有應該不應該。」而他自己則認為:「在樂壇沒有公平不公平,只有有規矩還是沒規矩。」

當世界沒有對錯,我們可以怎樣衡量應該不應該呢?答案是利害、效益。這確是現實世界的寫照。

至於公平,《動物農莊》主角拿破崙說過,農莊裡人人平等,只不過有些人比另一些人更平等。當公平人言人殊、難以界定,規矩便成了準繩──大家接受相同的規矩管轄,依規矩得出的結果便是公平,不依規矩產生的結果便是不公平。至於規矩本身會否不公平?大家已未必有興趣討論。

辯論時,對錯、應該、公平、規矩是經常聽到的概念,大家如何理解它們?

: )

1/06/2007

辯論技巧三級制

今天為屯門YMCA主辦、影視娛樂事務處贊助的「正正識色」辯論賽擔任決賽評判,辯題是「港府應立法規管本地收費色情網頁」,對賽雙方是保良局董玉娣中學及路德會西門英才中學,結果由前者獲勝。

《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規定出版物可分三級,第一級人人可看,第二級不雅物品需限制發佈,第三級淫褻物品則不准發佈。其實辯論技巧也分為三級:第一級是人人皆懂的,第二級是需要學習的,第三級則需經驗累積

所謂第一級的辯論技巧,就是「聽」。辯論比賽表面是「鬥講野」的比賽,但辯論比賽不是朗誦比賽或演講比賽,其特點是需要大家「聆聽」。這場比賽,正方一開始已表明他們不但認為要立法規管「本地」「收費」的色情網站,就連「外地」「免費」的也應規管,只是因辯題所限,才集中討論前者。反方則似乎不太「聽到」對方的申述,因此一出來仍問:「對方是否贊成規管外國和免費的網站?」「對方為何不規管外國和免費的網站?」對評判而言,這是必定扣分的地方。其實要在這點上追問,便應直接問:「對方的立場是外國和免費的網站也要管,請問應怎樣立法?如何規管?」這才顯示自己有「聆聽」。

第二級的辯論技巧,就是「資料處理」。我也認識一些從不參與辯論比賽的朋友,一提「辯論」,他們便回應:「哦!即係吹水?」沒錯,一場不認真的辯論,的確與「吹水」無疑;但一場認真的辯論,便肯定不只是「吹水」。「認真」與「不認真」的分野,主要是有否搜集資料和加以處理。

這場比賽的反方也掌握到爭拗重點:現在也有《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正方為何要另立新例?這確是正方需要具體解釋的問題。至於反方應如何尖銳地迫問正方呢?其中一個方法可以是讀出《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的相關部分,例如該條例第二款寫明:「『物品』指內容屬於或含有供閱讀、觀看或供閱讀兼觀看的資料的任何物件,亦指任何錄音,以及錄有一幅或多幅圖像的任何影片、錄影帶、記錄碟或其他記錄。」問正方這個定義有何不足。事實上香港不時有牽涉互聯網的罪案──例如侵權(古惑天王)、煽動犯罪(快閃強姦黨)、盜竊(網上遊戲寶物被盜)──被檢控,不見得政府每次也要訂立新法才能把有關人士入罪。反方有權質疑目前色情網站無王管,是否只是「有法不執」而非「無法可依」?若正方堅持是「無法可依」而非「有法不執」,便有責任解釋現行條例有何不足,以及他們想如何修改,以便讓大家具體比較一下新例如何比現有條例更有效。

第三級的辯論技巧,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今天正反雙方便各有一支「矛」:

反方其中一個論點是「言論自由」──規管色情網站等如限制言論自由。若我是正方會即時反問:「那麼你們一直高舉的《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是否也應取消?這條例有否限制了電視台或報社的言論自由?」

正方其中一個論點則是立法除了可規管淫褻資訊,也有助保障消費者,避免網民被空殼網站欺詐以及「貨不對辦」。若我是反方便會這樣反問:「正方本來義正詞嚴擔心色情網站內容過分淫褻,但現在又擔心內容『貨不對辦』不夠淫褻,滿足不了網民需要,究竟對方想影視及娛樂事務處擔當甚麼角色?」

++++++

走筆至此,也差不多擱筆。最後跟大家玩一個小遊戲:話說是場比賽在公眾場所舉行,且設有自由辯論環節。假若我是正方首位發問的同學,你是反方的同學,你有信心接下我的首發問題嗎?

怎樣?準備好了嗎?我問了:
「請問你有否瀏覽色情網站?」

哈,你會怎樣回應呢?不准er!現在是自由辯論,你必須立即回答!死未!

若你答「有」,我會說:「難怪你反對規管啦!」
若你答「冇」,我會說:「難怪對方不知道問題的嚴重性,因此掉以輕心認為不須立法。」
若你顧左右而言他,我當然會笑你迴避問題,再繼續追問。

當然,單憑這個問題不會使正方贏出比賽,但至少也可幽反方一默,打窒一下對手。面對這類問題,沒辦法,靠的是急才,又或看你練習時是否細緻得連這類問題也預計得到。以下提供三個解圍方法供大家參考:

純鬥口才的話,可以反問:「那麼正方又有沒有看?」
若你真有看的話,可以答:「為了對這條辯題有更多認識,我有!」
若你沒有看的話,可以答:「抱歉!我未夠十八歲,是不准登入這類網站的!正方不是連這點也不知道吧?」

:P


蔡聖龍

1/04/2007

冰架與減薪

蝴碟效應,科學上是指南美洲一隻蝴碟拍動翅膀,最後可能引起太平洋一場颱風。

蝴蝶效應有其哲理意義,喻意一件毫不起眼的事情,造成一些嚴重的後果。據說英國一位君主與敵軍決戰前夕,工匠因缺了一口釘,情急下便為君主的戰馬釘少一塊馬蹄鐵;翌日君主騎著戰馬與衝向敵時陣,戰馬失蹄拋下君主,結果君主被俘,天下易主。

最近有兩則新聞──北極冰架極速溶化、基層勞工面對減薪──表面上毫無關連,但個人覺得其實都指向同一件事──就是香港以至全球股市屢創新高的上佳表現。

股市上升,經濟向好,常理而言基層勞工沒理由要面對減薪。但現實是股市暢旺,人人爭著買股票甚至基金,企業為了爭取業績以便獲得基金和股民垂青,其中一個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壓低工人薪金。早前報章指領匯爆發逃亡潮,據報就是由於管理層在大股東TCI要求有更佳業績的壓力下,把員工的加薪幅度限制在3%以下所造成。

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吊詭之處正在這裡:不少股民本身都是基層,在大家要求企業/基金有高回報的時候,這些企業/基金唯有向下施壓,要求企業的員工增加效率──方法不外乎是「加減乘除」:加工時、減工資、倍quota、除福利......最終受害的,其實就是基層甚至是中產的股民和無辜的非股民。但在人人皆股的年代,你不買,戶口的銀紙便相對貶值,於是你也只好參與這個數字遊戲......這正是博奕理論中的囚徒困境:明知大家做相同的事會帶來最差的後果,但為免蝕底,大家都唯有一窩蜂去做。

北極冰架溶化又與全球股市有何關係?冰架溶化由於全球暖化,全球暖化由於二氧化炭急增,二氧化炭急增由於工業生產上升,工業生產上升原因不外乎兩個:經濟好消費者有能力購買,以及企業提高生產規模追求業績。上述兩個原因基本都可歸因於:股市上升。(當然,這其實是互為因果的)

我得承認我的推論並無深厚紮實的研究支持,上文只是我對這個世界的一些感覺和觀察。畢竟這裡只是一個blog,希望大家不會介意吧!

蔡聖龍

1/02/2007

辯影集:《吸煙無罪》

辯影集:《吸煙無罪》
推出日期: 29 Dec 2006
出版商: 20TH CENTURYFOX
導演 / 演員: REITMAN: ECKHART/BELLO/BRIGHT

新年快樂!

2007年1月1日比年的1月1 日值得紀念,因為今天起新的吸煙(公眾生)(修訂)條例開始生效。對於非煙民來說,當然是一大喜訊,但筆者深信,這個條例對於一眾辯友來說亦是喜訊,因為大家都終於不用打全面禁煙的辯題了(合理期望吧)

相信不少辯員在處理反對全面禁煙的辯題時都遇上問題,就是除了「自由」之外,還有什麼論點可以講呢?其實,筆者自己也曾經苦思過這個問題,當然,沒有什麼突破性的發展。在除夕前,逛影碟鋪時發現了這一套名為《吸煙無罪》的新電影,片中的主角正正是要在一片反吸煙的浪潮中,為煙草商辯護,片中所展現的辯論技巧,真是值得學習,是筆者近年少見最有用的辯論學習影片。

在此,跟大家分享幾個片段和技巧。

第一,邊個想你死?
劇集一開始的時候,主角是在一個電視直播節目中,與一眾反吸煙代表,及一名患上了癌症的前煙民一起討論吱煙的問題。被批評為死亡毒品的煙草生產者,反對吸煙的大聯盟,兩者之間到底誰為煙民好呢?邊個最想煙民死呢?看主角的一句話就已將問題轉化成一個容易理解的有利狀態。—「作為煙草商,我地係最希望煙民長命百歲,身體健康的,因為這樣他們才可以繼續吸煙,不然,我們就少了一名顧客,相反那些反對吸煙的人才最想煙民死亡,因為多一名吸煙者死亡,他的所得到的資助額就會上升,這樣利用臨死的煙民作見證,是乘人之危」主角追擊對手的隱藏矛盾,揭示利害關係的另一面,成功地將利益關係加在一件正面的事件中,將之醜化,令觀眾產生生疑的效果,十分成功。這種醜化技巧,希望不要用在為辯界服務的人身上就好了!

第二,美國政府為什麼領先全球?
第二幕想跟大家分享的是主角的兒子提問有關學校作文的問題。問題是「為什麼美國政府是領先全球的呢?」,不知道各位同學如果接到「為什麼特區政府領先全球?」會怎樣的計劃寫作大鋼呢?更加重要的是,我們會有機會接到這條題目嗎?哈……..說回影片,主角如何解答兒子的提問呢?他問了幾個問題。第一,美國真的有全球最好的政府嗎?第二,如何界定最好的政府?失業率?犯罪率?識字率?第三,你老師要求你寫多少頁紙呢?兩頁?那你寫你喜歡寫的東西就可以了,因為兩頁根本不能寫什麼,而且就算美國有全球最好的政府也是論證不了的事情。辯論的目的,就是讓人更理性去討論一件事,所謂的「更理性」就是要透過自己去思考問題,挑戰告訴你「真相/道理」的權威,要懂得「question your question」。

第三,自由何價?
自由何價呢?在筆者看過的比賽當中,每次提及煙民的自由時都是強調係人權的一種,其演繹老實說真的沒有什麼說服力,可能就是我們老掉牙的一句話,「不能說服自己的論點不能說服別人」。但片中的一段演繹卻令筆者感動認同了。「我們只為人們提供足夠的資訊,怎樣選擇根本不應插入,幫他人決定做或者不做都是不道德的,這就是自由」,幫助別人做決定就是不道德的事,就是破壞自由的事,看來香港人對自由何價的思考仍然不足。

片中還有很多值得辯員學習的東西,例如:「論點與協商」的不同、「煙草商所贊助的科研得來有利煙草商的研究結果是否可信?」、「作為反方最重要的責任是什麼?」等等,如有興趣請支持正版電影!祝各位辯技進步!



張嘉達


註:片名雖以吸煙無罪為名,但片中卻沒有任何支持吸煙的片段加插,其鋪排手法真的非常有趣!
-----------------------------------------------------------------------------------------------劇情簡介:潮流興反吸煙,身為美國煙草業首席發言人,黎勒的主要工作就是要維護行業的利益,將外界的質問及挑釁透過辯論逐一撃破。 一個「在香煙盒上印上骷髏頭」的計劃被參議員及一群支持健康生活的狂熱者聯手提倡,矛頭直指煙草業﹗為了捍衛這場商業利潤的角力戰,黎勒要利用各種公關攻勢展開反撃 — 包括參與各種辯論會、增加贊助費幫助弱勢社群,及利用明星效應及電影的力量去鼓吹吸煙。種種手腕令他聲名遠播,更受到煙草業巨頭的賞識及年輕女記者的投懷送抱,風頭一時無兩!在事業上一帆風順之際,黎的對頭人也越來越多。有些甚至要置他於死地。在他命懸一線之際,萬惡的 “吸煙” 拯救了他。  

12/30/2006

用字的思量

辯論講求用字準確,這一道理知易行難!
最近看到了一篇文章講及中國的外交,有所啟發,故跟各位網友分享一下。

相信各位對於我國的外交定位—和平崛起,一定有深刻的印象吧!老實說,對於明白何為儒家思想的人來說,會欣賞中國這一定位,認為對於當前充滿武力危機的國際氣氛中,是一個很明智的定位,理應不會令人產生不良感覺。

但是「崛起」這個詞語卻令美國理解成「崛起稱王」的意思,從而進一步強調中國威脅論,無他的,全因「peaceful rise」的「rise」字出了事。為解決言者無心,聽者有意的問題,中國外交部在最近一次的中美戰略經濟對話中已經將「和平崛起」(peaceful rise)改為「和平發展」(peaceful development),這個比較中性的說法。

辯論之中,特別是社會上爭議性較大的論題,用字的思量是絕不可少的。特別是推行強制性的政策時,如何改用一些較溫和的字眼令人接受政策,如何利用多些嚴峻的詞彙令人覺得非用非常手法不可,都有助加強論點說服力。

新一年快到了,網絡也漸漸正常,在此祝各位辯友新一年辯技精進,辯界再放異彩!

張嘉達

12/22/2006

2006-2007『自由盃』中學辯論邀請賽 - 初賽

日期: 2007年2月24日(星期六)
第一場: 浸信會呂明才中學 對 天主教郭得勝中學
開始時間: 下午2時
第二場: 拔萃女書院 對 迦密柏雨中學
開始時間: 下午4時
地點: 荃灣官立中學 / 恆生商學書院(待定)

日期: 2007年2月25日(星期日)
第三場 基督教聖約教會堅樂中學 對 拔萃男書院
開始時間: 下午2時
第四場: 皇仁書院 對 喇沙書院
開始時間: 下午4時
地點: 協恩中學(待定)

日期: 2007年3月3日 (星期六)
第五場 荃灣官立中學 對 新界鄉議局元朗區中學
開始時間: 下午2時
第六場 恆生商學書院 對 元朗公立中學
開始時間: 下午4時
地點: 拔萃男書院 (待定)

日期: 2007年3月4日(星期日)
第七場: 聖公會林護紀念中學 對 德蘭中學
開始時間: 下午2時
第八場: 協恩中學 對 聖羅撒書院
開始時間: 下午4時
地點: 新界鄉議局元朗區中學

12/21/2006

極力抵制 vs 進入建制改變建制

有評論認為梁大狀在是次的選委會選舉,勝出原因是定位清晰,以「打一場有競爭的特首選舉」作為旗號,搶佔「競爭」一詞的代言權,以致在整個選委會的過程中,中央官員或特區政要但凡發表類似「歡迎有競爭的選舉」、「曾蔭權連任將會是有競爭的選舉」等等言論時,傳媒都會捕風捉影,將之理解為中央暗地裡接受了梁大狀出選的安排。對以上的看法,我不盡認同,因為泛民並不是第一次以「有競爭」作旗號的。

梁大狀同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人稱高達)都以「有競爭」的特首選舉作為定位,唯一分別是前者出手快,後者出手慢;前者願意玩小圈子選舉,後者抵制小圈子選舉。

泛民的目標是在於改變現時的政制,爭取更大的民主,問題是如何改變,用什麼方法改變?

我不是不認同長毛哥的那一套?#12300;面對野蠻的制度,需要用更野蠻的方法去應付」,問題是這種更野蠻的方法到底適唔適合香港呢?更重要的是,香港的制度算不算是一個「野蠻」的制度呢?不民主的制度就等於野蠻?還是有什麼附加條件呢?其附加條件是對人還是對事的呢?

泛民會否成功爭取到100票的提名票,以及在選舉中能夠為其他非泛民的候選人帶來多少挑戰,我相信將會成為日後影響泛民對小圈子選舉的態度。

報紙在早前都大字標題認為泛民在是次的選委會是大勝,不單取得了過百議席亦同時提高了投票率,不論從那個意義來看,都是香港民主發展的一項成功。但我認為這次的選委會不是泛民的單方勝利,勝的還有中央。

選委會多了泛民的議席,中央或多或少都會有所關注,但問題是如果中央最大的前題是穩定過渡、循序漸進達致民主的話,這樣的發展形勢或多或少都早預計之中,特別是中央官員在選委會結束後的一句:「投票率高了,證明香港市民越來越認同選委會選舉。」,漂亮地總結了選委會的結果。選委會選舉認受性增強與選委會的泛民增加,在中央而言,利多於弊,亦在日後政改方案上方便重提舊路(擴大選委會),而且亦令泛民人士多了一重「自相矛盾」的考慮。

到底要進入建制改變建制還是要極力抵抗建制呢?議員有選擇,市民又可以如何選擇呢?如要選擇進入建制改變建制,為何當初要否定政改方案令更多的人可以進入選委會呢?為什麼不選擇支持方案,然後主力爭取更多的區議會議席呢?當然,問題不像我形容得這麼簡單,例如委任議席的問題,種票的可能等等,不過,作為香港的小市民,我還真是有興趣想知道,一但政改再次推出,泛民議員,特別是選擇進入建制改變建制的議員,會作什麼的決定呢?

張嘉達

12/15/2006

調查與壓力

不知道各位居友有沒有看《都市日報》的習慣,今天的報紙內就有一則標題為「美國人工作分心 年損失4.5萬億」的新聞( http://www.metrohk.com.hk/print_news.php?newsid=31720 ),相信有閱報習慣的朋友一看相關標題就會估計得到報導所指的損失多數是以「時間就是金錢」這個概念作前題,去推算因為分心浪費了多少時間,從而浪費了多少金錢。

對於這一類的調查/統計數字,雖然是由專業的企業策略諮詢公司所負責做的,但我對此類調查一向有幾個疑惑的。

第一,當中所指出的企業損失是以什麼角度去計算的呢?簡單的工作時間x工資?因分心然後連影響盈業額而帶來損失?當中會否有「滑坡邏輯」的出現呢?
第二,調查中的時間損失是把分心的時間也計算在內,這個計算分心的方法是否合理呢?例如:公司電話響起,可以令人分心;被上級傳召又可以令人分心,這些公事上的分心,也可以計算入公司的損失嗎?筆者記得以前曾看過一些關於電郵/電話/流動寬頻裝置等等的出現,令到我們生活上被打斷/騷擾的次數上升多少百分比的調查,那這些也可以說是令企業損失的因素嗎?只計算事物的負面影響,而計算損失是不是一個公平的計算方法呢?那些事情會不會有機會為公司帶來利益?我們需要以「利減弊的角度」去計算損失嗎?不然的話會否架空了使用某些科技的「必要罪」的問題呢?
第三,經濟學中有所謂的「邊際報酬遞減定律」,但按這類型調查的前設來看,它是完全否定了工作時間內會出現這個定律似的,從而指出某某行為(不是最有效的狀態)會令公司損失多少的論調

其實有時候會想,到底工作時老闆是否會希望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都全神貫注地做事呢?到時會否又有調查指出員工太專注工作而令到健康出現問題令公司損失多少的調查出現呢?

我認為這類調查不應多做,怎至不做為妙。換個角度,調查一下「打工仔五天工作制為公司帶來多少財富」、「雙糧制令員工為公司帶多幾多的邊際收益」、「輕鬆工作令公司得益多少」等等,多做這類利民的調查應該可以令到香港的社會更加和諧,亦可以令到香港人減少工作壓力,有利營造和諧家庭。

放鬆D啦,老細!學前財爺講一句—「你能賺多少不是你的財富,你能用多少才是你的財富」


張嘉達

12/13/2006

元朗屯門區中學辯論比賽 2006

辯友提供消息:

元朗屯門區中學辯論比賽 2006決賽

辯題:港府推行強制性醫療保險計劃利多於弊
正方:中華基督教會基朗中學
反方:趙聿修紀念中學
賽果:0:3反方勝
最佳辯論員:反方二副

冠軍:趙聿修紀念中學
亞軍:中華基督教會基朗中學
季軍:迦密唐賓南紀念中學 及 香港管理專業協會羅桂祥中學

12/12/2006

從出售電盈到跨媒體擁有權


不知道各位思辯居友之中有沒有人是電盈的小股東?對於未有資格成為電盈股東的我來說,我實在提不起興趣去了解電盈的前景,但對於另一個於時事相干的議題—跨媒體擁有權,卻引起了筆者的興趣。以下有幾個問題都是值得思考的,大家不妨一起想想!

問題一:李生早在出售電盈之前就已經購入信報的股權,當初購入信報之時是否已經違反《廣播條例》中的規定呢?

問題二:制度上只要有特首及行政會議的同意,是可以賦予李生有豁免權,問題就可以解決,但理據又何在呢?大家嘗試抽空想想有沒有什麼合理的情況下可以合理地使用這豁免權,如果沒有的話,又為什麼應有這豁免權存在呢?

問題三:收購《信報》一事,李生是以離岸基金的名義申請的,而非個人或旗下公司收購的,對於這個收購方案會否成功符合法律上的規定還是未知之數,不過從平常心的角度去理解,若條例只能規管法律名義上沒有「人」可以有跨媒體的擁有權,還有意義嗎?

問題四:如果李生真的不願意放棄《信報》及電盈,政府應該跟李生對簿公堂嗎?應該是原則性的考慮?還是勝算率的角度考慮呢?如果李生先向政府提出申請豁免,而政府否決(像特首否決使用「行業委員會條例」的權力為最底工資立法),則李生仍可以提出司法覆核,司法覆核失敗時再打官司,按李生背後的龐大律師團的功力,可謂打個十年八年都有可能,一日官司未完之前,仍可以同時擁有跨媒體,其負面影響仍然存在,而政府最終亦未必可以勝訴,而當中的公帑所花費的實不少,政府應否打此場官司呢?

向時事發問向來是辯論員常做的事,但人一離開辯論場,不多不少就失去了提問的動力,不知道下次發問又是何時了?
張嘉達

辯文集:《龍應台的香港筆記》

書名:龍應台的香港筆記@沙灣徑25號
作者:龍應台
出版:天地圖書
頁數:273

平時看龍應台的文章,多是在報章上看。在吃罷大量肥膩的新聞後,她的文章就像一客以心調制的甜品,令人精神為之一振。

這次一口氣看龍應台文章的集結,就像享受一次甜品「部飛」,各式各樣的甜品一次過品嚐,感覺真的很不同──讀報章專欄,看到的是龍應台的「精銳」;讀文章集結,看到的是她的「浩瀚」。

浩瀚,是因感覺到她的文字有生命──議論文見到她的義憤、記敘文見到她的入微、描寫文見到她的悠然、抒情文見到她的的高瞻。寫地雷的遺害,一段三數百字的段落,便深刻寫出那種傷感,像在訴說自己的故事。寫德累斯頓大轟炸,就像寫昨天剛發生的事,那種新鮮、那種貼近,實在不似是回顧一段六十年前的歷史。

在題為〈金鐲〉的文章,龍應台這樣描述一間間的小店:「裡頭全部是花邊。世界上甚麼東西用得到花邊呢?小女孩的蓬蓬裙、老婆婆的褲腳、年輕女郎貼身的蕾絲胸罩、新娘的面紗、晚餐的桌巾、精緻的手絹、讓窗子變得美麗的窗簾、作夢的枕頭套和床罩、教堂裡燭台下的繡墊、演出結束時徐徐降下的舞台的幕……」

龍應台就像在介紹自己的朋友一樣。

不知大家有否看過近日在網上流傳的一篇搞笑之「作」,那是「苦榮」寫的〈我對天星碼頭的感覺〉,當中一處笑位是:「我望向對面海的IFC一期、IFC二期、中銀大廈、匯豐總行、康樂大廈、會展新翼、會展舊翼、中銀大廈、時代廣場、崇光、大丸、金百利……」結果「老師」的評語是「請不要企圖以舉例來欺騙字數」。

欺騙字數跟生命流露的分別,除了在於文字功力,更重要是有否用心的觀察──有否將世界當成是自己的朋友那樣去觀察、去認識。

作為華人公共知識分子的表表者,你想龍應台會怎樣寫花呢?在〈艷紫荊和島嶼身世〉一文中,外文系出身的文人龍應台,化身為比植物學家更植物學家的專家,跟我們分析洋紫荊、羊蹄甲和艷紫荊的分別,之後再向我們一眾香港市民揭開一個天大秘密──香港市花其實是艷紫荊而非洋紫荊!在扮演完植物學家和偵探之後,她回到自己的文人座椅,抒發她對艷紫荊的感概──跟香港這個島嶼一樣,都是需經交流接枝而生、卻只有花沒有果的美麗東西。

辯論,固然需要搜集資料。就像龍應台的文章,不論談歷史還是講植物,她都如數家珍,絕不馬虎。但資料和數據本身是冷冰冰的,如何將資料和數據賦予生命,將它們當成朋友火熱地介紹給你的聽眾和評判?龍應台的文章,相信可以給你不少啟示。

12/11/2006

打掃了思辯居

因應一些辯友的建議,已將新設的【辯博樓】內的文章,「對號入座」編入居內相關的廂房中,例如有些歸入【古戰場】,有些歸入【御書房】。另外也更新了首頁的網頁近況、一些網頁連結、去年的大賽成績等。希望更方便大家!

另外,如有任何辯論比賽的消息預告或賽果速遞,請電郵speakerhome@hotmail.com,我們會盡快上載,謝謝大家!

12/03/2006

基盃四強賽果

昨天基盃四強的賽果如下

擴大區議會權力有助社區發展
聖羅撒書院(正) vs 協恩中學(反)
賽果: 1:2
最佳辯論員:反方二副

行政長官具政黨背景弊多於利
華英中學(正) vs 東華三院李潤田紀念中學(反)
賽果: 2:1
最佳辯論員:正方結辯

11/29/2006

反戈一擊

自己以前通常當副辯,對如何反駁也算累積了丁點心得。我想不少新手副辯也會問這個問題:面對敵方咄咄逼人、難以招架的提問,有甚麼方法可以「反戈一擊」呢?我的答案是兩句諺語:「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最近看了兩場辯論比賽,其中一場辯題為「香港應立法禁止體罰兒童」,正方以聯合國對體罰所下的定義──對兒童身體施加力量導致痛礎或不適──作為立法的標準。換句話說,這是一個頗為激進的立場:家長稍為用力「接觸」子女已算犯法。

但激進背後其實是正方的策略,因為這樣他們便可將「下定義」這個最麻煩的包袱拋到反方身上:反方說現時已有虐兒罪,故此不用就體罰立法,這樣正方便有權質問反方如何介定虐兒和體罰,自己則反而不用再就體罰作說明。結果,反方便亂了陣腳,只能不斷強調「過分的體罰」已是虐兒,並反覆引述權威的言論佐證「合理的體罰」有好處,並舉例指兒童玩火的話,體罰最能收到即時果效。但正方接著便反駁指體罰已經不合時宜,家長應以禁玩玩具、禁看電視等文明方法作懲罰;而兒童玩火的話,正確做法是抱走他和救火,而不是體罰他~~

面對此一劣勢,反方真有「百詞莫辯」之歎:明明感覺到正方的方案有過分之處,但反而是自己要舉出「溫柔的體罰」、「善意的體罰」這些玄話來「狡辯」!

經驗告知堡壘必須從內部攻破,與其自己不斷推砌玄話,倒不如冷靜地從對方的辯詞中找「戈」反擊,而最鋒利的「戈」通常就在對方的反建議和他們自己提出的原則之間:「正方說兒童玩火的話,正確做法是抱走他再救火,但強行抱走他不就是在兒童身上拖以力量,令他感到痛礎或不適嗎?這是否就是正方所講的體罰?正方又說禁止兒童玩玩具和看電視是好辦法,但兒童若死抱玩具和電視遙控不放,家長能否強行從他手中取走玩具和遙控?這樣又會否導致在兒童身上拖以力量令他感到痛礎或不適?」

如此,我想正方若不修正定義,便得得好好解釋一下他們的湊仔妙方。

今天又看了另一場比賽,辯題是「醫委會放寬醫生賣廣告利多於弊」,雙方合演了一場精彩的比賽,其中不乏「反戈一擊」的場面,例如正方問反方:「對方擔心有錢醫生賣電視廣告、屋村醫生沒錢賣電視廣告會帶來不公平的宣傳;但現行條例是屋村醫生連在村內貼海報也不准!放寬後屋村醫生不會連印海報的錢也沒有吧?」反方答得精彩:「你這個講法正正凸顯了放寬的問題,有錢醫生可在電視賣廣告,屋村醫生卻只能在村內貼海報!這不是不公平的宣傳是甚麼?」

正方其後也不甘示弱,當時反方問:「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也指出,更多資訊無助市民作出更理智的決定,因為市民欠缺專業知識去作判斷。因此,既然現在已有香港醫生網,只要醫委會多作宣傳推廣,讓市民懂得使用該網已足夠,根本不需放寬條例。」正方立即反駁:「對方一方面說更多資訊無助市民作出更理智的決定,但又說醫委會要多去宣傳香港醫生網讓市民得到更多資訊,這不是自相矛盾嗎?」正反雙方的反駁,都是用了「空手奪白刃」的招式──直接拿下對方用作攻擊的反建議,反過來攻擊對方自已提出的原則

所以,當你下次面對凌厲攻擊時,不妨冷靜聽清楚對方的反建議,看看是否跟對方自己提出的原則有所相違;我想你將有不少驚喜的發現~~

11/28/2006

毒魚.無良商人.無良顧客

既然是blog,在直接談辯論之餘,也嘗試聊聊一些生活見聞。

話說香港人又再「冇啖好食」──毒蛋未平,毒魚又起。這次內地魚販更先下手為強,停止賣魚到香港,在電視訪問中受訪魚販更揚言將魚內銷到其他省市的售價不比賣到香港低,配合人民幣跌破一算,這真是內地經濟超越香港的訊號。

其實毒魚由來已久,早有報道指內地不少魚販從來不吃魚──特別是自己養的魚──因為他們加入大量激素飼養,魚大得很快,快得不合常理,所以魚販自己也怕怕。

或者我們會指摘他們無良,為了賺錢不擇手段;但想深一層,是商人無良?還是我們這些顧客無良?若果魚販養的魚不夠肥大肉厚,我們願否購買?又如果魚販用正常方法養魚導致成本高、售價貴,我們又願否交易?

說到底,可能正是我們無止境地要求貨品「又平又靚」,因而迫使商人要無止境地用有問題的方法去製造有問題食品。

未來一段日子似乎都要吃貴魚,或者也是時候思考我們願花甚麼價錢去吃甚麼質素的魚這個道德問題。

11/23/2006

自由盃大專辯論賽對賽形勢

三月十日下午二時
樹仁vs浸大
三月十日下午四時
港大vs 嶺南
三月十一日下午二時
科大vs教院
三月十一日下午四時
理大vs中大

浸大樹仁勝方,四強對港大嶺南勝方
科大教院勝方,四強對理大中大勝方

十條初賽辯題:

港府應開徵商品及服務稅
香港開徵環保稅
港府應復建居屋
兩鐵合併利多於弊
港府應取消勾地政策
港府應立法監管零團費旅行團
港府於新高中學制引入校本評核利多於弊
教統局應讓學校自行決定教學語言
港府應於學前教育推行學券制
港府應實施綜援可加可減措施

基盃四強賽程

基盃四強賽程如下
2/12 香港浸會大學善衡校園(舊校) 鄭翼之講堂(LT3)
10:00-11:00 擴大區議會權力有助社區發展
聖羅撒書院(正) vs 協恩中學(反)

11:00-12:00 行政長官具政黨背景弊多於利
華英中學(正) vs 東華三院李潤田紀念中學(反)

之前公佈的擴大區議會(職能)有助社區發展為誤,已更正

第六屆香港校際網上實時辯論比賽

謝謝網友smallcat提供以下消息,特重新張貼以廣宣傳:

第六屆香港校際網上實時辯論比賽
中學組粵語比賽抽簽結果

協恩中學
拔萃女書院
張祝珊英文中學
聖若瑟英文書院
聖文德書院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信義中學
寶覺中學
聖公會聖馬利亞堂莫慶堯中學
港島民生書院
基督教聖約教會堅樂中學
華英中學
香港真光中學
潔心林炳炎中學
香港培正中學
樂善堂余近卿中學
香港管理專業協會羅桂祥中學

11/22/2006

辯文集:Freakonomics

今次介紹這本書,應已有不少辯友看過。但也不要緊,因我相信沒看過的人總比看過的人多,若透過拙文能鼓勵多幾位辯友翻一翻這本書,誠屬美事。

這本書英文名是Freakonomics,繁體中文本譯為《蘋果橘子經濟學》,但我買的是簡體字本(貪便宜的緣故,只是廿八元 :P),書名直譯為《魔鬼經濟學》。

譯書名的確是一門學問,英文版書名玩的是「freak」和「econmics」兩個詞,簡體字版將「freak」譯為「魔鬼」,是過了一點火位,因為內文雖也提及一些販毒的經濟問題,但作者的中心思想其實是:一些表面「這樣」的問題,實際上呈現「那樣」的狀況。因此,個人覺得將之譯為《怪誕經濟學》會更為有趣,也更為準確;事實上這書在二OO五年獲《經濟學人》選為年度推薦好書時,不少互聯網友便為這本當時未有中譯本的書譯了這個名。繁體版將之譯為《蘋果橘子經濟學》,配合封面那個表面是蘋果、切開卻見內裡是橙的「異物」,同樣是想帶出「表面這樣、實在那樣」的意思;個人覺得雖然頗有詩意,但卻略嫌複雜,不夠《怪誕經濟學》來得直接。當然,編輯或者是希望透過「蘋果橘子」這個似飲食書名/植物書名/小說書名多於經濟書名的名字,表達出「表面這樣、實際那樣」的意思吧 :P

我說這書對辯論人有幫助,因為作者利維特不斷從一些另類角度(主要就是經濟角度)去思考一些很普通的日常問題,從而得出「有趣」的發現。其中一個例子是:一間幼稚園為了減少家長接子女放學時遲到的問題,於是採取罰款制度,結果家長遲到情況不跌反升。為甚麼會這樣呢?利維特指背後正是一個經濟問題:家長趕來學校的成本比罰款為高,於是便刻意選擇遲到。原來那些家長以前為怕遲到,會辛辛苦苦從家裡或工作地方趕來接走子女,但當他們發現原來可以用錢解決問題,便寧願繳付罰款也不願「趕頭趕命」來接子女放學。

那麼,學校取消罰款制度便會使情況回復「正常」吧?那又不然,數據顯示學校取消罰款後,家長遲到數字仍踞高不下,為甚麼會這樣呢?利維特指這是由於罰款制度改變了遲到的「不道德性」──家長遲到本來會覺得不好意思,因為要老師代為照顧子女,但隨著罰款制度出現,家長覺得欠學校的人情都透過罰款還清了,罰款變相成了「託兒費」,家長不再覺得遲到有甚麼大不了。當這種心理形成後,即使學校把罰款取消,家長也只會覺得「賺了」而不像當初那樣覺得不好意思。

一間幼稚園的一個小小政策,背後原來也大有學問。所以我們辯論時要提出一些建議,又或聽到對手提出一些反建議時,實在應小心思考,因為同學們常犯的一個毛病就是為了解決問題而提出一個方案,但那方案不但無法解決問題,有時更會惡化了問題!

書中還有另一個有趣的例子,有趣之處在於我之前介紹《藍海策略》一書時也提及過──就是紐約的治安問題。《藍》書作者指紐約警察局局長布萊登九十年代上任時採取的「藍海策略」,是使紐約罪案率大幅減低、成功洗脫「罪惡之城」污名的主要原因。但利維特在《魔》書卻又示範了如何從另一角度思考問題:他直言紐約治安改善與布萊登的改革關係不大,真正要歸功的是一項廿年前的政策──七十年代開始實施的墮胎合法化。

利維特在書中列舉不同數據,指各種反罪案法令其實對減低罪案率的作用並不明顯;反而七十年代墮胎合法化後,大量本應成長於貧窮家庭、單親家庭、不良家庭的人沒有來到世上,直接令紐約在九十年代少了一批很有機會成為犯罪分子的居民/流氓,因而間接降低了犯罪率。這個結論確實極具爭議,一來可爭議其比較數據是否準確,利維特的分析是否真的比《藍》書作者更合理,二來可爭議利維特以非道德化的純功能性分析(註)去探討墮胎問題是否合適──事實上其分析結果的確被自由主義者引用為支持墮胎合法化的論據。

從學習辯論的角度而言,不論你是否認同利維特對墮胎的分析,利維特至少提醒了我們要學習多從不同角度去思考問題──不要以為紐約治安問題便只跟紐約治安當局的政策有關。

共勉!

蔡聖龍

(註:嚴格來說,所謂道德分析也可能是一種功能分析,分別只是前者探討的是相對長遠/未必那麼容易看見的功能〔例如人被等級化後出現的社會不穩〕,後者探討的則是相對短期/較易看見的功能〔例如即時的經濟效益〕,歸根究柢兩者可能只是時效有別而非性質有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