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3/2011

七一辯論教室

天氣炎熱,從老遠的新界西乘車到銅鑼灣再步行至中環,真是一件很「反智」的事。但有感林局長這幾星期再三使用不合邏輯的講法去推銷替補機制,使我也無法不作出一個不合邏輯的決定。

局長的邏輯謬誤

自問政治立場屬於理性,我接受政治現實,政府/建制派有權強行通過一些他們喜歡的政策,我卑微的願望只是請求官員有點良知,不要歪理直陳,教壞細路。個人認為林局長這次犯了幾個謬誤,是我作為一位辯論愛好者,平日必會指正學弟學妹的:

一、偷換概念:上次補選投票率低=市民支持以替補取代補選
上次補選投票率偏低,沒錯證明大部分人不支持上次補選,但不支持上次補選,為何就等如接受替補?要處理所謂「濫用補選」問題,至少也有四五種不同做法。昨晚我拒絕吃一個橙,不等如以後一定要吃蘋果。事實上過去舉行過多次補選,投票率也很高(例如陳方安生vs葉劉淑儀一次),按林局長的思路,這也可以證明補選本身得到廣大市民支持。

二、斷章取義:引用外國例子,指歐洲不少國家也有替補機制
辯論界大前輩馬嶽博士早已撰文清楚指出那些例子全是斷章取義:別國是同名單替補,不是最大餘額替補(原文見
http://commentshk.blogspot.com/2011/05/blog-post_1350.html)。林局長引用外國例子時只用對自己有利的「殼」,卻隱瞞對自己不利的「餡」,若非學識有限,便是存心誤導。

三、前後矛盾:堅持最大餘額替補是最好方案,最後卻承認同名單替補其實更好
面對各界質疑方案,林局長一直堅持最大餘額替補合符比例代表精神,說甚麼落敗者也有民意支持、同名單替補者反而無選民支持基礎云云。但最後又一百八十度轉變,說同名單替補合理,應予採用。這是否證明林局長之前思慮不周,胡說八道?

局長的程序謬誤

以上三項是邏輯上的謬誤,但也不及以下這項嚴重,牽涉程序公義問題:本來「實牙實齒」的方案,到頭來竟可一百八十度修改,正正顯示方案需要更詳細的討論。老實說,我並非完全反對同名單替補的方案,因為不同方案各有利弊,最重要的是社會要有討論,而非快刀斬亂麻──選舉可是莊嚴的事。

現在林局長的做法,仿似在一場辯論比賽前,主辦單位告訴作為評判的小弟:「蔡生,其實今天的正方是三屆冠軍,兩隊過去已碰頭多次,每次都是正方獲勝,現場大部分觀眾都支持正方。既然大家都貴人事忙,大會又想節省活動開支,不如這場比賽就不打了,請蔡生和另外兩位評判直接商討賽果吧!」這就是林局長處理替補機制的最大問題。

動情vs說理

談完替補的問題,也想談談七一那天其他與辯論有關的觀察。當日起步前有新來港人士上台發言,但我即時聽到同行友人和身邊的陌生路人對其言論頗有微言。她不斷強調新來港婦女與香港男士合法結婚,雖未居港七年,但也應「有權」獲得六千元,並說外國對移民有很好的福利支援,香港卻沒有云云。但我聽到附近人士的反應是:沒錯你是合法結婚,但卻沒有人迫你跟港人結婚,既然你是自願嫁到香港,就沒理由「奉旨」要其他香港人幫助你、照顧你。

當然,我明白那位新來港人士是真心相信自己擁有該些權利,因此我口講我心。但從一個公開演講場合、期望爭取別人認同的角度而言,我想大家也要思考一下「說話策略」。當你不斷強調「權利」「權利」,這正是聽眾最不認同的:牽涉資源分配的權利,需由社會大眾界定,有些資源「俾你係人情,唔俾你係道理」。處理「情」的問題,正確方法應是「動之以情」:分享一下新移民婦女也為港人承擔了很多低薪的厭惡性工作,例如在大清早清潔街道、在後巷蹲著洗碗碟、在豪宅地盤搬泥頭等等;另外,不少被標籤為懶惰的新移民婦女其實也想自力更生,但社會上缺乏託兒服務,令她們外出工作便要獨留子女在家,因此左右為難……若多分享這些「情」,我相信應該會有更多聽眾認同要給予他們多一些支援甚至權利。

我想這正是學弟學妹辯論時要留意的地方:不少辯題都是情理之爭,若你站在「動情」一方,卻以「說理」方法去解釋,必定事倍功半。唯有「說理」者「說理」,「動情」者「動情」,這樣才能水到渠成。當然,情理之爭也有其他需要留意的地方,多年前曾寫一文分享,見:www.speakerhome.org/war014.htm

魅力vs「到point」

最後多提一個觀察。「散步」期間觀察到不同團體的街站,當中人民力量、社民連、香港人網的街站明顯較熱鬧。無他,講員有魅力,說話技巧高超,有感情、有動作、抑揚頓挫、談笑風生。至於民主黨、公民黨、環保觸覺等街站,遊行人士大都「掂行掂過」,沒辦法,講員長篇大論地說話,真的很難吸引人注意。

但有一個街站,我認為辯論員絕對可以學習,就是人權監察。老實說,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絕非黃毓民和長毛那種魅力型講員,但其街站反應不俗,原因是他說話「到point」,當日他只是不斷重覆一點:「國民教育冇教的,可在這裡索取!國民教育冇教的,可在這裡索取!」結果就憑這個簡短清晰的主題,吸引到不少人流。這正顯出「到point」的重要:好的辯論員/演說者有兩類,一類是黃毓民和長毛那種天生的,另一類則是台風平平無奇,但卻懂得掌握議題關鍵和聽眾期望。我想我們大都不是前一類,那麼我們就要努力學當後一類了!

七一遊行,原來也是一個辯論教室。

蔡聖龍
 

7/02/2011

未來民主路

早前「的起心肝」寫了一篇書介,令我有動力「好事成雙」。加上七一氣氛帶動,因此決定介紹一本書──《未來民主路》。


此書已出版兩年,內容來自O八年一系列由出版社主辦的民主講座。自問也算愛書人,選購書籍也有點心得:第一當然是要被該書主題吸引,但更關鍵的其實是該書目錄,一個清楚的目錄能反映該書結構,若各章分題能有系統地闡述全書主題,這就是一本值得購買的書。當然,正式購買前還要翻一翻各章內容,確定內容對應分題,若是便可放心掏出腰包了。


《未來民主路》的各章內容由十多位研究民主或參與民主的學術人、新聞人、政治人所寫/所講,涵蓋民主的不同課題,例如:


(1)民主的本質
(2)民主的發展進程
(3)民主與經濟/自由/人權/選舉等不同元素的衝突與關連
(4)各地民主(由歐美到台灣)的狀況
(5)香港自身的民主路


十多位作者/講者各有不同政治立場:有支持民主的,有傾向保守的,有抽離中立的,讀者透過此書正可了解不同立場人士如何思考民主這課題。


當然,學術界或許有更多深入分析民主的書籍,但我認為此書深入淺出,光譜廣闊,因此很值得普羅讀書人和有興趣多認識民主概念的同學閱讀。而對辯界學弟學妹而言,此書除了有助我們處理政治辯題,特別是「普選特首利多於弊」、「立法會功能組別議席應予取消」、「香港應於二OXX年實行全面普選」等熱門辯題外,還有一點啟發就是──結構。


一本好書,有一個好結構,讓讀者清楚易明。同樣,一篇好辯辭,也應有一個好結構,讓聽眾易於理解。有時當評判,發覺一些辯員能讓我留下較深印象,往往就是因為他的論點有架構,點與點之間有清晰的指示語句(或稱sign post)讓我明白某論點的重要性,以及兩個論點之間的關連等等。打個比喻:鮑魚原隻上碟,清清楚楚,食客當然垂涎;若切粒炒飯,無疑仍是鮑魚,但禾稈蓋珍珠,價值便大減!


好的辯員,在離座步向咪前的十秒,心裡應已知道自己論點的架構,例如先用半分鐘針對對方定義進行反駁,之後指出對方的主要論點是民意和資源,逐一反駁一分鐘,最後則以半分鐘時間質問對方為何不採納另一較佳方案……心中有框架,內容自然交代得更清楚,評判也自然容易接收。


欠經驗的辯員,其實也是講這些論點,但因說不出前文後理,只能想起哪點便說那點,沒有sign post,沒有分段,甚至論點「反覆」,明明一開始解釋了定義,之後轉講民意,但說了幾句又忽然談回定義……結果就成了「鮑魚炒飯」,要評判自行在一堆說話中「砌出」鮑魚!


大家平時練習,不妨多嘗試以清晰的架構準備鮑魚,避免在比賽時將鮑魚切粒吧!


共勉!


蔡聖龍


 

6/22/2011

辯論與調解


兩位相識多年的辯友不約而同鼓勵懶惰的我寫文章,一位建議我寫賽評,一位建議我寫書介,因此這兩天終於「的起心肝」寫一篇書介兼賽評,希望有助學弟學妹一次過增進通識和辯技。


今次介紹的書名叫《調解.談判突破困局》(鄭會圻,萬里機構,2010)。市面講解「調解」的書有不少,我喜歡此書的理論部分深入淺出,並欣賞它能以新聞事件作例子,讓讀者明白「調解」如何進行。


作者在書中定義「調解」就是專業的調解員以中立身分了解爭拗雙方的觀點,在不判斷誰對誰錯的情況下,斡旋雙方達成彼此接受的解決方案。作者之後言簡意賅地將調解的法則總結為四個要訣:


1)人事分開:必須分開人和事,不將私人恩怨帶入事情中,例如一口咬定對方必定是因為自私或故意而做出某行為。畢竟「事情」總有處理方法,但「人情」卻非常複雜。


2)立場背後:了解對方堅持某個立場的背後原因,因為立場、原則往往很難退讓,但原來不少僵持只是源於原則背後的一些實際憂慮,因此只要處理了背後的問題和憂慮,自然不須爭拗所謂的原則和立場。


3)創造方案:不要非黑即白地處理問題,以為解決方案非此即彼,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要盡量跳出框框,提出第三、第四甚至第五條路,又或混合不同方案嘗試設計大家也不反對的新方案。


4)客觀選擇:在選擇方案前,雙方應先共同訂出取捨的標準,當大家同意此一標準後便要遵照此標準去篩選方案,不能「彈弓手」使爭拗沒完沒了。


作者之後便藉他親身處理過的紮鐵工潮、添喜事件和德信事件等新聞事件,分享如何進行調解及當中的技巧和策略,令讀者對調解過程和上述要訣有更深入的掌握。


表面看來,辯論與調解似乎風馬牛不相及,但想深一層,辯論場上正反雙方的真正對手其實不是對方,而是評判,雙方唇槍舌劍只為爭取評判接受我方的論點。因此,各走極端的做法通常不能取悅評判,哪一方能提出未必完美但較合理的答案,往往就是最後的勝利者,故此上述四個調解要訣也是辯論員應該留意的。


以下嘗試將「活化工廈政策利多於弊」這辯題融入上述要訣略作講解。大約半年前我也曾寫過文章談此辯題,碰巧最近當評判又再遇上,因此嘗試從另一角度分享一下:


1)人事分開:有些辯題看似涇渭分明:「來生我願做中國人」的正方必定要扮演愛國分子、反方必定要扮演維權人士,但其實愛國分子可否以「愛之深責之切」的態度當反方?維權人士又能否以「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態度去當正方?正如「活化工廈」的正方,看似必須扮演「正義先鋒」去支持「社區規劃」,其實是否必然?


2)立場背後:有些原則表面上很難駁倒,但繞過原則直接處理背後問題的話,便發覺問題原來很簡單。例如正方贊成活化工廈的其一理由是改善消防,避免人命傷亡。但「人命關天」原則背後的消防問題,正確處理方法應是加強巡查和加重罰則,沒理由任由發展商按投資喜好去選擇性收購「改善」──因此很明顯正方的理由根本是一個「假論點」。


3)創造方案:藝術家是否真的只有「租工廈」和「被迫遷」兩條路?其實正方大可承認活化政策確實影響藝術家生存,但要幫助藝術家,方法應是另外提出政策,例如現在不少校舍都因「殺校」而丟空,政府應將這些校舍租借給藝團,如此藝術家便不用棲身在環境欠佳的工廈中。這種「創造方案」的策略,使正方也能搶佔反方的道德高地,甚至比對方更加「企高一線」。


4)客觀選擇:所謂客觀選擇就是訂出取捨的標準。以活化工廈為例,正方與其「扮公義」,說自己希望規劃社區、改善消防,倒不如一開始便定出清晰的標準──經濟價值。香港地少人多,土地矜貴,政府與其花費大量人手資源去巡查舊式工廈,倒不如提供優惠加速土地改變用途,這才是有效運用土地資源、對整體社會最有利之政策。至於反方提出的各種問題,理應積極透過其他政策去徹底解決,而不應以保留舊式工廈這種落伍方法去處理。


期望上文既能介紹一本好書給大家,也能幫助大家反思一些辯論策略。


共勉!


蔡聖龍


 

4/15/2011

社會議題的深層次矛盾

近來社會上出現不少政策爭議,令我禁不住一口氣寫了幾篇觀察。

社會有爭議,應該是好事,證明我們享有言論自由,百家爭鳴。但有時爭拗多是環繞細節,雖云魔鬼在細節裡,不得不慎,但看多了,始終有叫人納悶之感。

其實,任何政策均有理念、方向、細節。有些爭議表面上是爭拗細節,但真正問題出在根本理念。當根本理念有分歧,自然會在政策方向上出現路線之爭,而當路線之爭化成政策細節的討論,自然會出現不少魔鬼細節或雞毛蒜皮的爭議。因此,歸根究柢,最重要的是政策理念。所謂理念,亦可理解為核心價值。當核心價值出現分歧,這就成了根本矛盾,又或是溫總常常強調的「深層次矛盾」。

表一:三種爭拗

政策理念>政策方向>政策細節

深層矛盾>路線之爭>細節爭拗


用現在最燙手的議題舉例:最低工資。當大家爭拗飯鐘、假期應否計錢的時候,我們不妨還原基本步,想想當初立法想處理的問題是甚麼:社會出現一大群付出勞力卻無法賺取足夠工資餬口的基層人士。問題的核心很簡單:基層人士工資與實際生活所需之間的差額,應有誰支付?由他自己?由政府?由老闆任?

若我們認為他自己要負責,我們的政策方向就是鼓勵他進修增值,希望他早日升職轉行,又或請他節衣縮食。若我們認為政府要負責,我們的政策方向就是改善綜援福利,由政府補足差額讓他可以維生。若我們認為老闆要負責,政策方向便是現在的最低工資──由老闆填補有關不敷。

表二:深層矛盾

工資<生活費,由誰負責?

a)員工:要努力增值,提升工資;或節衣縮食,節省開支,使工資=生活費

b)政府:提高福利,使工資+福利=生活費。

c)老闆:給予工人更多工資,使工資=生活費


若選定最低工資此一方向,核心問題就是出糧問題。這樣,飯休是否計入薪金,就變成一個極簡單的數學問題:本身沒有應該不應該,因為各處鄉村各處例,不同國家確有不同做法,計與不計,總有一群得益者(僱主願意付多一點繼續招聘的人)和受害者(老闆認為不值得以此高價繼續聘任而被解僱的人);將飯休計入最低工資,客觀上不會幫多了人,而是將得益者和受害者分別轉了另一群人。

表三:最低工資兩種計法

最低工資$28,不計飯休,一天工作9小時,每月工作26天,月薪大約是:

28 x 9 x 26 = 6552

最低工資$28,計飯休,即每天要計10小時,每月要計30天,月薪大約是:

28 x 10 x 30 = 8400


按上述算式,不計飯休的話,得益的應是月薪$6000-6500一群,老闆應願意加薪三數百元給他們以符合法例要求;但大家也必須明白一個unconvenient truth,對於一些只得$4000-5000月薪的人,老闆很難大幅加人工給他們,一來負擔不起,二來真要付的話,也會另外付予一些真的值$6500的工人。

打一個比喻:現在設定「最低叉燒飯錢」,全港叉燒飯售價不得低於$28。那麼,若我慣常買的飯是$25,理論上我也可多付$3;但若我慣常幫襯$18的叉燒飯,要我多付$10,我便可能改吃麵包,又或真要付$28的話,我也會去一間真有$28水準的飯店吃,而不會付$28去買一個質素只值$18的飯。

故此,最低工資無疑可令一些人多得一些工資,但也肯定會令一些人失去工作。因此,若飯休也計入最低工資的話,得益的人便向上推移至月薪本來是$8000-$8400的一群,但所有$7500以下的工人,相信也難逃扣減福利甚至被裁的命運。

因此,計不計飯休,本身並無絕對的對或錯,關鍵在於我們想幫哪一群人。這就是上文所講的價值衝突:我們想老闆多付工資,但老闆不是大水塘,他可以多付一點,但不可能無限量多付,因此我們究竟想老闆多付給誰?這是我們必須面對的問題。

文章有點長,但也簡單多提一個與上文極相似的爭拗:教科書與教材應否分拆出售。撥開一切細節爭拗,爭議的核心其實是:書商不想少收錢,家長卻想少付錢,但政府又不願提供「專款」予學校去間接補貼書商。那麼,這筆「傳說中要減」的錢應由誰支付?

一些醞釀中的政策,如全民退休保障、自願醫療保險以至復建居屋等,其實爭議核心都跟上述分析十分相似,都是關乎一個問題有待各方付款解決,問題是:誰有責任出資呢?

說回辯論:一個好的辯論員──特別是一副──要做的就是盡快抓住議題的核心,集中說服評判認同我方支持的價值,避免用過多時間糾纏於價值以下的枝節,這樣自能提高己方勝算。而對評判和觀眾而言,這樣的比賽亦肯定會更可觀。

共勉!

蔡聖龍

 

4/09/2011

從經濟以外的角度思考內地孕婦問題

內地孕婦為香港帶來不少問題,不少人批評內地孕婦拿著數,又批評私院以社會成本來謀私利。以下我不從利益角度分析有關問題,而嘗試思考問題背後的文化含意。


內地人來港從事一些行為而為香港帶來爭議,絕不單止於生孩子,其他諸如買奶粉、買名牌和買物業等等,早已為香港市民的生活造成問題。為甚麼內地人喜歡來港生孩子、買奶粉、買名牌和買物業呢,當中固然有經濟因素,但我想另外還有更重要的原因。


內地奶粉的問題人盡皆知,有能力的內地人都希望購買境外奶粉,確保子女健康成長,香港正好是他們和水貨客最就近的入貨地。名牌貨品方面,內地雖然也有名店,但原來不少內地人都不敢光顧,因為偷龍轉鳳的情況相當普遍,不少內地人都不肯定名店買來的東西是否真貨。至於在港購買物業,亦因香港法制較健全,內地富人不怕一夜間失去投資。而說回來港生子,很多港人批評內地父母是想白佔福利,但我認為有能力來港生孩子的父母,更著眼的或許是子女擁有港人身分後的出入境、升學、出國等方面的保障和選擇權。


所以,我認為內地人湧港生子、購物、置業,經濟因素只是讓他們「能」來,背後更重要的應是文化因素使他們「想」來──他們有能力來,不代表他們要來;內地人願來港生子、購物、置業,正反映香港有一些價值是他們所想擁有但卻沒有的,例如品質、誠信、法制保障。


因此,能真真正正「制止」內地人湧港生子、購物、置業的,我相信不是在港實施甚麼行政措施──任何行政手段都只能治標不治本。真正能深層解決問題的,或許是期望內地有多幾個「香港」,提供品質、誠信、法制這些內地人渴望的價值。而當香港仍是中國土地上唯一的「香港」時,我們不妨為此自豪,這正反映香港有不少我們值得堅持的價值。


假如有天香港真的要被內地城市趕過,我希望是因為內地城市已擁有品質、誠信、法制保障,使內地人不再需要來,而不是因為我們自己丟棄了品質、誠信、法制保障,使他們不再願意來!


蔡聖龍


 

4/07/2011

合法與合情

法治社會是甚麼?事事講求法律是否就等如法治?

近日社會發生多宗事件,都是絕對合法的:


※美孚新村加建樓宇,符合一切手續,發展商賺取利益,完全合法。
※馬尼拉人質慘劇,保險公司拒絕賠償予重傷苦主,的確符合條文,確實合法。
※最低工資實施前,大小僱主扭盡六壬扣飯鐘減假期月薪轉時薪,亦是政府指引範圍內沒有禁止的事。


社會講求法治,原意是希望有法可依,減少爭拗,讓大家和諧共處,社會穩定有序。但上述層出不窮的「合法」例子,究竟是否真讓社會更和諧、更美好?這些事件無異全都合法,但卻並不合情:


※煤氣庫搬走,本意是讓居民心安,豈料換來的是咫尺之隔的樓宇,合情嗎?
※苦主咀吧、手指已永久受損,但卻因工作能力尚未全失已不獲賠償,合情嗎?
※設立最低工資是要保障基層勞工,豈料他們的待遇不增反減,合情嗎?


當這些合法而不合情的事件不斷累積,最終將動搖大家對法治的信賴。法律之所以能發揮功效,必須大家相信法治;當社會上的人對法治失去信心,法律便隨之失去功能。而合法不合情亦直接動搖了法治讓社會變得和諧有序的本意:當法律淪為一個最低界線,有財有勢的強者肆意在這底線之上予取予攜,除非我們期望弱者任由宰割,否則爭拗必定是愈來愈多。


和諧社會,必須建基公義。但怎樣為之公義?要求弱者遷就強者,可稱為公義嗎?絕不。公義的意思,必定是強者關顧到弱者的需要而作出遷就。或許,這個公義的定義會帶來不公正。沒錯,公正背後強調的是合法,意即按章辦事,不問身分;而公義背後強調的是合情,意即強者應遷就弱者,容許弱者按需要取得更多。


究竟公義和公正,何者才是真正的公道?我想起道家一句說話: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損不足而補有餘。這個說話正好解釋大自然何以能生生不息、和諧協調;但人類社會卻會出現貧富懸殊、生態危機。


哀矣。


蔡聖龍

2/20/2011

辯文集:價格戰爭

這次介紹由印裔學者兼社運人Raj Patel寫的The Value of Nothing《價格戰爭》,內容是由價格和價值的分別說起,反思現時的資本主義市場制度,是很適合辯論人看的通識讀物。全書分兩部分,首部分是理論分析,次部分是個案分享。

作者指出,原來沒有一件物品先天就是商品,它能成為商品的先決條件是人們覺得它可以買賣:很多我們理所當然視為商品的東西,如土地、音樂、勞動、關顧、食物等等,其實都經過一個漫長過程才成為商品。

因此,市場之所以成為市場,在於得到社會認同,而一些人亦積極地讓人覺得每種東西都可買賣,例如近年有人提倡「污染配額」,表面上是為了環保,但其實是在把「污染權利」市場化,最後結果往往是污染繼續,但擁有污染配額的人卻可炒買置富。

在這種市場化的過程中,社會、人的生活和世界便一步一步被改變,例如當政府將原住民趕走,將土地賣予企業,那麼該片土地的作用便由養活原住民變成市場上的商品;而原住民亦因此由自給自足的生產者,變成要到城市出售勞力予企業、再向企業購買各類需用的消費者。

作者指有人宣揚社會需要市場,彷彿社會是病人,市場是醫生;但原來市場需要社會遠多於社會需要市場:社會沒有市場仍可存在,這有歷世歷代不同地方社群的經驗可茲證明;反而若市場沒有社會,便肯定不會存在。但現代人卻彷彿有「視力」問題:大家都認為由市場決定價格是最好的方式。但這是否必然?

作者批評市場往往未能計算界外效應,例如麥當勞的漢堡包帶來的環境破壞和健康危害,若計入成本,每個漢堡包其實值二百元!因此市場上的便宜並非真便宜,而免費就更加不是真免費──很多時是以環保、政府補貼、汗血勞工、壟斷作為代價,由別人代為付鈔,又或待你倚賴該產品後,慢慢限制價格和銷量去賺回你的錢。

有些人又指人生來就是「經濟人」,大家都是自私的,因此市場是自然而然的。但作者指這是文化影響,例如一個測試小孩子會否分享東西的實驗顯示,已獲分配東西的白人小孩會傾向再取而不顧有人未取,相反拉美小村的小孩則會主動讓還未取得的人去領取。

作者強調自己不是反對市場,但市場應是一個多元化、讓人交易需要的地方,而不是今天那種不以需要而以利潤為主導的市場。他以一個有趣的比喻去闡釋:不少地方將公司視為「法人」,但公司這個「法人」原來是精神病人!因「他」完全符合美國心理學會判斷一個人是否精神病的人的七項標準:
1/重覆不理社會規範,挑戰法律
2/為私利欺騙別人
3/不能計劃長遠將來
4/侵略性,攻擊他人
5/魯莽,不顧別人安全
6/持續地不負責任
7/缺少自省,對別人的受傷沒有感覺

作者指自由經濟之父阿當斯密也很重視政府的作用,認為政府有責任維護公平和法治。作者指重視私有產權不等如不能有政府干預,他以虐畜為例解釋:大家有權購買和飼養寵物,但政府仍有權就主人是否虐畜提出檢控。歐洲過去便有一條法律:人可以擁有土地,但若囤積炒賣,土地便會被沒收!作者指現代人不夠食,並非因為食物不夠,而是因為以市場方式去分配!因此即使生產更多糧食,但若維持現有制度,世界上仍然會有人飢餓。故此真正要做的改變市場規則。

他同意沒有放諸四海皆準的金科玉律,問題是廿一世紀的世界,不斷抹煞歷世歷代不同社群的智慧──避免人取得過於他當取的──而以利潤主導的市場去取代。他呼籲讀者要一同努力改變市場,這過程或許會走兩步退一步,但大家必須努力。理論分析完畢後,他便在第二部分提出世界各地對抗企業、市場的個案。

香港是一個經濟掛帥的社會,我們的精英學生都被鼓勵加入商界,更準確點應是金融界。《價格戰爭》這本書,無疑不是主流的書,而我們亦不一定要完全認同作者的分析,但作為一本幫助自己從另一角度看世界、讓自己懂得逆向反思的書,它絕對值得被推薦。

蔡聖龍
 

1/22/2011

從「拆解」談一副技巧

上次談到其中一種處理辯題的方法──拆解,簡言之就是透過以下的「金字塔」來加強論證深度:
 
      理念
   /  |  \
  論點  論點  論點
 /\   /\  /\
論據 論據 論據 論據 論據 論據
 
今次嘗試由此引伸,談談「一副」的打法。其實一副的主要工作,是在聽畢雙方主辯陳述的主線後,為比賽「定調」,用辯論術語就是「銷定爭拗點」。要做好銷定爭拗點的工作,賽前當然要盡量預計對方有何論點,再對比我方的論點,找出一兩個最關鍵的分歧,及早向評判講解,爭取評判認同我方的看法,減弱對方往後陳述的威脅。
 
而要做好這工作,一副其實還要懂得「捉路」:預計對方不同的推論進路,每條進路均設定已方的應對;正式比賽時,盡快辨析對方的進路,並提出己方的防禦和反攻,爭取評判順著我方思路去思考。
 
要「捉路」,當然要知道「路」的樣式。總結筆者多年辯論及觀戰經驗,以下四條是正反雙方最常見的推論進路,大家不妨認一認,日後「捉路」時或可作參考。為免太過抽象,以下我會以「中學文憑試對學生利多於弊」這辯題套入講解,希望有助大家掌握多一點:
 
第一種進路:四平八穩
 
這是最正路、最普遍的推論進路。一副遇到對手使用這種種路,便要盡快找出對方「金字塔」的弱點:可能在於某論點與理念無邏輯關係,也可能在於某論點沒有足夠論據支持。
 

      理念
   /  |  \
  論點  論點  論點
 /\   /\  /\
論據 論據 論據 論據 論據 論據

【正方】
         中學文憑試
     /     |      \
   通識化    多元化      實用化
   /\      /\       /\
通識科 專題研習 口試 開放題 實用科目 科目整合

【反方】
            中學文憑試
     /        |        \
   高壓        不利窮人       混亂
   /\         /\        /\
持續校評 各類科目 難有其他 沒錢報讀 水平參照 通識評核不一
師生受壓 仍要背誦 學習經歷 特別科目 不獲認同 陶傑也不合格

二、孤注一擲

有些辯論隊不喜歡作「重裝甲」式的推論,而是只選取一個對自己最最最最有利的論點,全場死守,以免「講多錯多」。一副遇到這種對手,便要「落閘放狗」,盡快向評判指出對方只有一個論點,將對方封印其中,接著視乎情況,迎頭痛擊該個論點,或指出對方完全忽略另一些更重要的論點。

  理念
  |
  論點
  /\
 論據 論據


【正方】
    中學文憑試
      |
  考評局定義=公考+校評
     / \
改用水平參照  加重校評比例
學生為本最合理 更公平更全面

【反方】
    中學文憑試
      |
  考評局定義=公考+校評
     / \
改用水平參照  加重校評比例
不獲海外承認  師生長年受壓

三、空中樓閣

第三種推論進路,用俗語說就是「吹水」,即拋出一個口號、理想、概念,全場反反覆覆以不同比喻和例子去解釋,卻沒有甚麼實質「根基」。一副遇到這種對手,必須向評判指出對方的空洞,並舉出自己有根有據的論點,使對方相形見拙。

   理念
    |
   口號

【正方】
    中學文憑試
      |
     樂善勇敢

【反方】
    中學文憑試
      |
     新瓶舊酒

四、偷換概念

第四種進路,表面上好像推論了辯題,但原來是偷龍轉鳳,推論了一個相關的概念,再以語言技巧讓大家覺得這個相關概念就是辯題。一副遇到這種情況,必須盡快「踢爆」對方,提醒評判和觀眾,對方根本打錯辯題。

  理念A───理念B
        /\
       論點 論點
       /\  /\
     論據 論據 論據 論據


【正方】
   中學文憑試────考試
          /  |  \
        為學生 有助測試 讓學生
        定目標 學生水平 適應壓力

【反方】
   中學文憑試────考試
          /  |  \
        為學生  扭曲  量度考試能力
       製造壓力 學習目標 而非真正學問
 
這篇小文或許「技巧性」一點,辯論初學者未必能完全明白。概括而言,本文目的是提出四種辯論場上常見的推論進路(當然,實際上絕對不只四種),讓大家──特別是一副──賽前「捉路」時,有多一點把握。初學辯論的同學們若真的讀不明白,不妨與隊友討論一下,並加入一些你們最近打過的辯題去思考,或許讓你有新看見!
 
共勉!
 
蔡聖龍
 

1/05/2011

從《政經建築觀》談「辯論金字塔」

又到新一年,恭祝各位辯友新年進步!

今次介紹的書,與上次介紹的《地產霸權》,一定程度上是「一脈相承」,都是探討香港土地發展的問題,名為《政經建築觀》(商務,2010)。作者羅慶鴻是建築師,一直關注文物及保育問題。

書中舉出多個舊區重建或土地發展的實例,如紅灣半島、荷里活警署、天星碼頭、西九、觀塘重建、灣仔藍屋等等,從中探討重建、規劃的概念。對參與辯論的同學來說,大家不時會在辯論比賽中拋出「文化保育」、「活化舊區」、「集體記憶」、「歷史價值」等抽象口號,但這些口號背後有甚麼意思?本書作者以理論與實例兼備的方式去講解,絕對有助同學們增進通識,讓我們更認識身處的社會。

另外,這本書更有助我們明白處理辯題的其中一種方法──拆解。過去擔任評判時,發覺有些隊伍不懂「拆解」題目,結果整場比賽說來說去都是一堆口號式的理念,完全沒有論證深度。

所謂論證深度,其實就是一個「金字塔」:辯題的某個站方,往往需要支持一個理念,辯員要做的就是提出一些論點去支持這個理念,並提出一些論據去支持那些論點。用圖來表示,就像以下的金字塔:

      理念
   /  |  \
  論點  論點  論點
 /\   /\  /\
論據 論據 論據 論據 論據 論據

強隊往往能砌出這個「金字塔」,弱隊則因論點有缺或論據不足,使「金字塔」不夠穩固,結果無法取信於評判和觀眾。

《政經建築觀》的內容,正好幫助大家處理與保育、重建、都市發展有關的辯題時,砌出上述的金字塔。例如我們常說要「保育」,是否凡是舊東西都要保留不拆呢?若否,究竟取捨有何標準?本書作者便提出「集體回憶」、「建築價值」、「歷史價值」和「社會價值」等多個向度,來考慮一個建築物應否「保育」,並在書中不同部分就這幾個向度作進一步闡釋,例如「社會價值」可從建築物的象徵意義、稀有性、與經濟民生之關係等去衡量;「歷史價值」則可從發生過的歷史事件、有關的歷史人物、樓齡等方面去衡量;而「建築價值」則可從建築文化、建築特色等去衡量。

上段題到的「保育」,正是金字塔頂層的「理念」,而「集體回憶」等四項則是金字塔第二層的「論點」,而象徵意義、稀有性、歷史事件、樓齡、建築特色等等,就屬於第三層的「論據」──相對「保育」這個大理念和「社會價值」等抽象論點,第三層的點子都較易找到對應的實際資料去支持。

很快便到農曆新年,期望各位同學在拜年之餘,也可在放假期間抽空一讀此書,並希望這篇小文有助大家明白何謂「拆解」辯題。

再次祝大家新年進步!並祝大家在寒冷天氣下身體健康~

蔡聖龍
 

11/20/2010

辯文集:地產霸權

未來一、兩月將嘗試介紹一些相信對辯論同學有益的書籍。首三本都與香港的城市發展、土地政策有關。今次先介紹第一本──《地產霸權》。

這本書是近年熱話,或許不少同學早已讀過。該書作者曾任地產集團高層,非常熟悉「地產世界」的運作,將許多升斗市民一知半解的現況深入地解釋明白。例如所謂「官商勾結」,我們平日說得多,同學們在辯論場上也不時作口號式宣講,但官商兩者究竟如何「勾」、怎樣「結」?作者以實例和數字作解釋,令人一目了然。

書中先列出壟斷香港土地的六大龍頭地產商,之後以生動比喻形容香港現況:封建制度。表面上我們是資本主義自由市場,但實際上「領主式」的社會層級已經形成,貧窮人固然是奴隸階級,即使中產也只是一群不斷向地產商進貢、服務的「屬地農民」,地產商儼如領主貴族。

之後作者解釋回歸前後,地產商如何壟斷土地:回歸前有我們一般人不甚了解的「換地證」,回歸後則以收購農地、舊樓、公共事業土地再「更改土地用途」的黑箱作業方式廉價得地,成為地產封建王國。這些王國更將勢力延伸自燃料、交通、電訊、超市甚至管理公司等各行各業,令業主即使「買」了單位,被地產商在樓價上賺了一筆後,仍要繼續在燃料費、電話費和管理費等方面向他們進貢。

除了這些表面的進貢,地產封建王國亦進一步扭曲香港經濟,例如在租金上全面控制各行各業的經營成本,限制了新商號和小店加入競爭;更嚴重是使香港難作經濟轉型,只能獨沽一味倚賴地產炒賣。而政府在整個過程亦助紂為虐,例如每次經濟逆轉推出的政策如停止賣地、停建居屋等,表面上是為了穩住香港經濟,但最「穩住」的得益者原來又是各大地產商:停建居屋令市民必須投入私樓市場,使地產商不用擔心手上的樓「冇人吼」;停止賣地則使擁有土地儲備的地產龍頭不用擔心廉價土地出現,只需靜待經濟復甦,手上樓宇自能在供應量有限的情況下高價而沽。

作為辯論員,此書至少讓我們有幾點得著:

1)增進通識,讓我們對社會實況有更深入的認識──是平日在媒體和課本很少講的一面。

2)學習作者「說故事」的方法。作者在書中既有客觀數據,又有確實事例,且有適切比喻,同時還有具感染力的論述。這種情理兼備的表達方式,正是辯論員應該學習的。

3)作為辯論員,對任何事物也應保持一定的批判態度:世上沒有完美的書,在刻劃現況方面,本書確實有力;但本書所講的每一點又是否真的百分百無懈可擊?當中有否個別地方值得我們進深思考?例如:

a)在獻議出路方面,本書略嫌單薄,所謂「地價稅」是否可行?是否真能解決問題?會否催生其他問題?至於反壟斷法及改革稅制等,亦確實「有辣有唔辣」。

b)以個別例子如百利保、麗新在地產市場敗北來印證地產市場缺乏競爭、被龍頭壟斷,略嫌說服力不足──百利保和麗新若繼續活躍於地產市場,地產市場是否就因此健康了?還是只是令香港又多了兩個「小諸候」?而以蘋果速銷和家樂福印證超市壟斷,亦不是完全正確,例如裕記和佳寶等小型超市,近年便成功殺出血路。

c)作者狠批政府稅收大部分用來支付予公務員的高昂薪金──作者沒指明批評高官,因此批評對象似乎是整體公務員。這就令人未必完全認同:我們是否要將公務員待遇拉低至坊間合約工的水平?這是促進社會公義還是不義?

總括來說,此書屬辯員必讀。快到聖誕新年假期,大家不坊趁空閒「進補」,誠意推薦!

蔡聖龍
 

11/10/2010

辯論體會:我被另一位評判KO了!

這標題或許有點嘩眾取寵,令人摸不著頭腦。但這確是我今天中午當評判的最大感覺──我被另一位評判KO了!

事緣今天應邀為港大舍堂辯論賽當評判,辯題是「港府活化工廈政策利多於弊」。正方的論點大致是香港工廠北移,工廈空置率高,形成浪費,且出現消防安全和非法使用問題,因此政府推出活化政策,讓工廈可在符合城規和環保等要求下更改用途,從而達致發展經濟和完善社區規劃兩大利處。反方的論點則大致是贊成活化,但認為有關政策不妥,因為活化重建由發展商主導,割裂地進行,無助社區規劃,又影響現有藝術團體,對六大產業長遠發展無助,最終只有利發展酒店、商廈、商場等。

總括而言,戰情是頗為可觀的,雙方確有針鋒相對:正主說工廈空置,反主駁工廈空置率與商住大廈相若,正一則強調當中不少是非法使用,造成安全問題,反一則反駁安全問題應以執法解決,而非更改土地政策影響現有藝術團體,正二則指藝術不是「大晒」,政府有配套支援,反二則指配套與活化工廈政策無關。雙方台下亦做得不錯,真能跟進台上討論,就藝術、安全、規劃主導權等問題作出狙擊。兩位結辯亦對全場爭拗點有穩妥的總結。

作為辯論員出身的評判,分享評語時我首先讚賞大家辯技不錯,因有針鋒相對而非「輪流演講」;但亦提醒他們說話不算流暢,需要改善。其次我指出雙方各有一個可能致敗的問題:正方的答案往往流於理所當然,總之政府有配套、發展商有承諾便等如問題解決;反方則弱於資料,既然「主打」城市規劃,但卻只是泛泛而談,欠缺令聽眾覺得很值得參考的城市規劃理論或實例。最後我稱讚雙方在針鋒相對的過程中,已把辯題可議之處討論得七七八八,因此只提一點擴闊大家的思考:若說現在的活化政策不好,那麼我們可以有甚麼更好的政策?就以雙方花了不少時間討論的消防安全為例,若沒有活化政策讓整幢工廈更改用途重建,那麼誰願花錢改善消防安全?業主嗎?工廈並無升值潛力吸引他們再投資!租戶嗎?他們就是因財力有限才進駐!政府嗎?納稅人又沒理由資助私人大廈維修──這是值得雙方進深思考的問題。

自問評語是頗用心去想的,內容也不算「行貨」,但想不到我接著便被下一位評判KO了!他開宗明義說:今天的勝方其實是政府,因為大家都只循政府思路去討論。接著他帶大家「解構」所謂的「活化政策」:根本就是土地(賣地)政策,但政府卻想方設法包裝至令大眾可以接受,因此用到「活化」「安全」「規劃」等概念去推銷。他指工廈其實一直也很「活」,雖然工廠北移,但空置率與住宅和商廈相若,因為不同團體早已進駐。正反雙方常提到「非法使用」,但卻沒有深究背後的意義:所謂「非法」是指「並非工業用途」,但何謂工業用途?生產一件產品是工業,為何劇團生產一套話劇又不是工業?因此他認為真正要「活化」的,是大家對工業的看法而不是工廈本身──所以,說到底「活化」只是方便商家買賣土地的政策!至於甚麼安全、城市規劃,一切都只是旁枝。

比賽結束,另一評判由衷讚賞他分析獨到,我亦禁不住問他從事甚麼行業:原來他是拍攝紀錄片的監製,因此常常要「解構」社會問題。他在評語中又提到不明白辯員為甚麼每次發言總要千篇一律地以「主席、評判、友方同學」作開場白,也不明白為甚麼每次答問題前也要言不由衷地「多謝對方的問題」。

沒錯,辯論員不知不覺間都被一些「框框」框住,但我作為評判又何嘗不是?原來自己一坐到評判席上,腦海便會慣性地從辯員辯技、爭拗論點等角度去分析所聽到的東西,到比賽尾聲則會自動在腦海整理一篇期望能提升正反雙方辯論水平的評語──但這次卻讓我這位「資深評判」上了寶貴一課:原來當評判除了機械性地作「辯評」之外,也可盡公民社會一員的責任,為仍然在學的同學「解構」社會現況,擴闊他們的視野,而不是在他們許多許多的學習框框之上再加一個辯論框框。

工廈是否要活化,仍可再辯;但每位辯論人也肯定應該活化!

共勉

蔡聖龍
 

11/01/2010

辯文集:誰是香港人?

今次推介一本小書給愛好辯論的學弟學妹:《誰是香港人》。全書僅五十頁,售價三十元,我相信大部分中學生在財政上和時間上均應付得來。

辯論與通識有莫大關係,通識廣的人,辯論自然較得心應手。這本書是進一步出版社出版的「通識叢書」。該社早年已出版《國家係乜?》《公民抗命》等小書,深入淺出地討論有關概念;現趁通識教育推行而與中大社會系合作出版更多這類小書,實在順理成章。

《誰是香港人》首先帶我們思考何謂「身分」。的確,這是我們常常接觸但又真的很少認真思考的問題:我是誰?我是陳大文?我是中學生?我是陳小明的兒子?我是某某中學的學生?我們的確有很多身分:有生物身分(DNA、指模)、有制度身分(身分證號碼、銀行戶口號碼)、有名號身分(姓名、花名),近年更有虛擬身分(網名、角色)等等,本書作者選擇從「社會身分」去闡述,指出身分是一個「社教化」的過程,用以界定自己和他者。

而我們常說的「香港人」身分,很有趣,作者指這觀念原來只出現了三數十年!四五十年代,住在香港的人很少稱自己為「香港人」,因為香港被形容為「借來的時間、借來的地方」,對管治者和居於此處的人而言也是如此。當時的人會自稱福建人、潮洲人,因為大家都希望有天能返回家鄉。

但這觀念到六、七十年代開始轉變,作者指出原因有四:政治上,內地發生文革,讓「香港人」知道回鄉是不可能的了;經濟上,香港工商業起飛,「香港人」收入逐漸拋離內地同胞;社會上,殖民政府開始推出照顧市民的福利政策,讓「香港人」開始想以此地為家;文化上,電視台出現,播放粵語節目,讓「香港人」開始同聲同氣。

之後,作者指出「香港人」身分形成後,如何與「新移民」形成對立──明明自己也曾是「新移民」,但卻把後來的「新移民」視為低人一等。而在最後一章,作者分析九七回歸後,這個「香港人」身分又如何與「中國人」的身分相遇。

總括而言,全書對「香港人」這身分作出了回顧與前瞻,確實讓人對這個看似簡單、平凡的概念有更深入的反思和認識。看畢此書,我進深推介早前中華書局出版的另一本書《圖解香港史》,此書當然厚一點,講述遠古至二戰前的香港歷史,但也不過是二百頁左右,且有大量圖表協助闡述,並不難明;編輯上亦刻意編成每兩頁一個主題,分點清晰。兩書配合起來,一本集中講二戰後「香港人」如何「出現」,一本講二戰前未有「香港人」的香港史,讓我們能更好地認識香港這個屬於我們的家。

蔡聖龍
 

10/10/2010

辯論技巧:正方難題個案分析

昨日為元朗屯門區中學辯論賽擔任評判,一口氣評了三場,三場正方均悉數落敗。我相信與辯題「糖衣毒藥」的特性有關:三題都是表面上正方有利,類似「阿媽係女人」的大道理,但原來討論起來,反方的論據和論點都比正方多!結果正方處於非常不利的位置:評判先入為主覺得正方「易打」,豈料反方在「劣勢」下竟有強而有力的攻擊,反觀正方卻左支右拙,翻來覆去也證不出所以然來。

以下嘗試分析這三場正方同學的打法,並提出我的小小建議,希望有助學弟學妹日後處理這類「糖衣毒藥」辯題:

個案一:迴避vs止蝕
辯題:全港小學應全面以普通話教授中文課
賽果:0-3

表面看來,正方好像頗有利,論點包括「普通話是全國語言」「普通話接近書面語有助提升學生中文水平」「外國人也爭相學習普通話」等等等等。但當反方祭出「中文科的學習目標是學中文而非學普通話」「中文包括讀寫聽講,研究發現普教中只對寫有好處,其他三方面成效不彰」「學生能力因人而異,應容許學校和家長自由選擇」等攻擊,正方便陷於劣勢,因為反方不是反對普教中,但卻強調「因材施教」「彈性處理」,使正方變得「橫蠻無理」。

是場正方全場採用「迴避」政策,沒有直接回應/防禦對方「因材施教」的攻擊,只是再三強調「普通話有助提升中文(書寫)水平」,在我們評判看來,這是無效防禦,因對方已繞過了改善中文水平的問題,而集中提出學生能力有異、成效人言人殊,因此為何要一刀切的問題。

面對這情況,我認為正方應嘗試以「止蝕」代替「迴避」。反方「因材施教」「彈性處理」「自由選擇」確是十分中聽的論點,正方不可能迴避,因此唯有「硬食」,但卻要「止蝕」:我方明白全面推行普教中確會影響部分學生,但是基於普通話真的很重要,我們為全港學生長遠發展著想,必須以一刀切方法推行;但我方會提出配套去協助有需要的同學,例如提供課後輔導為他們補底。與我同場擔任評判的中大師弟Terence賽後笑言這類辯題不得不「加鹽加醋」,若是他他更會提出小班教學、小組上課等照顧學習差異!

迴避不利論點,評判沒可能判你贏;承認不利論點但盡力提出紓援方法,至少可以「止蝕」,再憑其他論點或個別交鋒的氣勢和技巧去險中求勝。

個案二:空中樓閣vs調低目標
辯題:本港大學於內地開設分校有助提升兩地教育水平
賽果:0-3

表面看來,同樣是正方看似有利,論點包括「文化交流」、「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擴闊視野」等等等等,但當反方連環祭出「現實唯一例子:浸大珠海聯合學院五年下來成效不彰」、「內地禁止外來機構單獨營辦學校」「本港政府資助不能用於境外」「交換學生、合作研究更能促進交流和提升水平」等攻擊,形勢便即時180度扭轉:原來正方所講的全是自說自話的空中樓閣,通不過現實的「壓力測試」!

我會建議這種情況下的正方,應該一開始便調低目標,不要令評判對開分校能提升教育水平有太高期望──當你給予評判期望,但最後又沒有足夠數據和實例去支持,便徒然令評判失望,自然要判你落敗。若正方一開始便介定清楚:不是要本地大學在內地開一些收生成千上萬的分校、也不是要建立甚麼教育鴻圖大業或跨境教育王國,而只是按現有「研究所」的基礎,如港大的內地醫學院、科大的南沙科學院等(是場正方確曾提出這些例子,豈料被反方「跟爆」這些不是「分校」後,他們便沒有再提),發展為收生的小型分校,期望在個別科研範疇有更多跨境合作和交流,如此,評判應會較易接受甚至認同。

個案三:奇襲vs沽空
辯題:本港發展私立大學利多於弊
賽果:1-2

這是當日比賽最峰迴路轉、也是我最為正方感到不值的一場。一般而言,正方說的應是本港發展「新」私立大學利多於弊,但他們很聰明,知道新私大排名必定低,不可能吸引學生或資金,因此他們訂出的方案是將港中科三間公立大學轉為私立!

這招非常湊效,反方主辯和一副對此原全是「零回應」!到反方二副,若她仍無力回應,正方基本上就能穩勝了!但反二卻在此關鍵時刻指出港中科三大如何在沒有政府資助下確保教學及研究質素?如何有足夠資源挽留教授人才?而反方結辯(即主辯)緊接(賽事不設台下及自由辯論)亦沒有再「甩拖」,懂得緊咬這點不放。用足球比賽來比喻:正方一開始便連入兩球領先,反二在尾段取得關鍵入球令球隊起死回生,而反結亦不負所託再下一城追平,最後看的就是正方結辯有否最後殺著取得決定性一球,但他們原來也沒留下甚麼祕密武器,只是重申李嘉誠也曾捐出十億予某大學醫學院,因此相信香港商界必有足夠捐助云云。

結果,賽事基本上算是二比二打和,最後要「互射十二碼」──就辯論比賽而言,「十二碼」即是詞鋒、風度等技術分數,這類分數的高低往往基於某辯員說了一句較尖銳的話而多一分、又或說話時窒了一下而扣一分,確有一定程度的隨機性。最終正方以一比二落敗,所輸兩票分別只差兩分和三分,實在非常可惜!事實上反方對自己能夠勝出也感到意外,在宣佈賽果時即場「嘩」了出來,我也覺得反方確實贏得很僥倖,唯願他們下場努力一點,不要浪費這次「死過翻生」的機會。

我認為正方奇襲是可取的,問題是如何能確保奇襲成功?這次正方敗在他們的奇襲僅是「沽空」:空有一個「想法」而沒有堅實的方案作後盾。事實上,社會上確曾有人提過港中科私營化,但先決條決是政府和大學本身要先提供/籌募數百億元的營運基金。若正方能大概交代一個有可行性的方案(不是必然可行,但至少要讓評判覺得有考慮價值),相信反方便不容易後上追平。

總結:正方面對「糖衣毒藥」...

文章長一點,以三句說話簡單作結:

1)與其迴避弱點,不如嘗試止蝕
2)與其空中樓閣,不如降低期望
3)奇襲對手可取,但需後著支援


蔡聖龍

 

10/07/2010

「吹水」辯題

最近有機會與一些師弟妹作辯論訓練,談到下次練習的辯題,出現兩派之爭:一派要求打「硬野」,一派要求打「吹水」題。選後者的,當然是因為希望能少找一點資料──畢竟應付課業也委實很忙。

其實我不反對打「吹水」題,甚麼是「吹水」題呢?「互聯網普及對人類文明發展利多於弊」和「香港社會貧富不公」,相對「港府應落實推行自願醫療保險融資方案」和「全港中學推行小班教學利多於弊」,前兩者便屬於「吹水」。因為後兩者是政策辯題,討論的論點都很實在,利弊有可能被量化和計算,但前兩者的是非對錯,相對而言則較主觀,沒有絕對答案。

「吹水」辯題是否真的較易處理呢?其實不然。「吹水」辯題無疑「易學」,但肯定「難精」;「硬野」辯題沒錯「難學」,卻是「易精」。因為一般中學生閱報不多,對社會事務的認識有限,故此要打「硬野」辯題便有難度,必須做很多功課。但其實打多了,便發覺政策辯題幾乎千篇一律,分析的框架和雙方的爭拗點來來去去也是那三兩款,只是政策主體不同了。

相反,「吹水」辯題表面容易,沒有甚麼「必須」資料要找,雙方大可順手拈來/信口雌黃爭論一番。但其實要認真處理好一題「吹水」辯題,要找的資料遠比政策辯題多,因為除了一般的剪報資料外,還要搜集文史宗哲理等範圍的資料,而分析框架也非常彈性,不易捉路。

因此,在開學一個月的日子,勉勵各界愛好辯論的同學們,「條條辯題通羅馬」,想打好辯論的話,便應認真面對任何辯題,如此才不會浪費未來一年的時間!

共勉!

蔡聖龍

7/14/2010

由世界盃決賽回想自由盃中學決賽

荷蘭加時零比一負於西班牙失卻世界盃,這幾天跟不同「界別」的朋友談起,感覺是大家都不太同情荷蘭,因為他們實在太粗野──穿心腿固然嚇死人,踢腳不踢球的防守亦令人搖頭。

相比德國在四強同樣以零比一負於西班牙,年輕的德國隊勇敢地跟超班的西班牙作純技術的較量,全場犯規少於十次,沒領黃牌(荷蘭則是廿六次犯規加九黃一紅),雖敗猶榮。

或許荷蘭球迷會說:荷蘭就是不想步德國後塵才出此下策。但我的問題是:踢得如此粗野,很可能有球員被逐,若中堅因穿心腿而於上半場領紅,勝算不是更低嗎?當日荷蘭戰至加時才少打一人,實是走運。

這讓我想起今屆自由盃中學組決賽。本來我不打算寫賽評,因我很認同評判蔡子強的評語。他說那場決賽就像幾十年前拳王阿里對某著名摔角手的「世紀之戰」,原本相當觸目,但最終卻在噓聲中落幕,因為阿里全場站著出拳,摔角手則一味臥著踢腳──前者不敢俯身,後者不敢站起,結果大家在全沒交鋒的情況下「打」完十五回合。

那場決賽的辯題是「最低工資時薪不應高於$24」。當日正方集中解釋$24如何合乎勞工、僱主和整體香港經濟的利益;反方則「出奇制勝」,強調最低工資不是一個數字,而是一個制度,各界爭拗多少時薪並無意義,最重要是討論一個決定機制。反方又指辯題沒有「此刻」或「起步點」等字眼,故此正方的講法其實是在倡議最低工資「永遠」低於$24云云。(比賽過程可瀏覽居友張嘉達的www.idebate.hk/?cat=72

結果,蔡子強指正方講$24,反方則「破壞辯題」講機制,雙方沒有真正交手過,故此作為評判,他只能主觀地按個人對辯題的理解去決定勝負。最終反方以一比四見負。

作為觀眾之一,我亦認為賽果合理,原因有三:

一:內容失分:評判分紙有「內容」一項,內容包括論點和論據。反方的打法令自己不可能有太多論據,結果只能不斷在邏輯上解釋自己的想法,而不像正方可引用不同專家、調查、國家的數字或例子來豐富內容。

二:抽離現實:或許辯題真的定得不夠100%精確,但現在社會所爭拗的,確實就是「此刻」「首個」最低工資的水平,反方抽空辯題背景,認為辯題講的是最低工資「永遠」也不能超過$24,甚至質疑正方的做法是企圖制定「最高的最低工資」,無疑詞鋒不錯,但卻令人覺得有點脫離現實、強詞奪理,好像最近幾個月沒看報紙、所以只從字面理解辯題似的。

三:情緒成本:居友黃鎮強在《主席、評判、在座各位》一書中,曾提出「情緒成本」和「論證成本」的概念,指任何立論除了考慮「論證成本」(是否容易推論、是否難以被反駁)之外,更要顧及聽眾是否接受。反方今場的「論證成本」無疑很低,但要付出的「情緒成本」卻很高!屯門市廣場數百名觀眾和街坊,是因何付出個多小時站著或坐著觀看比賽?評判又為甚麼老遠來到屯門當評判?參賽者看重的當然是勝負,但我們這些「閒人」,並不在乎誰勝誰負,我們希望看到的是一場唇槍舌劍的精彩比賽,並且更希望在這個即將訂定最低工資的時刻,聽一聽工資定於$24、$28或是$33的理由和論據,好讓我們自己也有所「學習」。可惜,當日數百街坊和觀眾在這問題上一無所得──直接一點說,那場比賽基本上是浪費了大家的時間。

當然,反方選擇這條進路的原因,可能是擔心評判本身的立場偏向正方,故此刻意避免提出一些高於$24的反建議,因而想到以「破壞辯題」的方法,要求大家思考「制度」而非「數字」。但這就回到一開始的問題:面對佔盡優勢的西班牙,荷蘭的粗野真能提高勝算嗎?在荷蘭和德國之間,我們選擇成為哪一隊?

反方當日若敢於為基層大眾說話,提出$33的建議,或許真的會落敗,但至少可贏得現場街坊的心。若認為$33太難證立,又是否可以提出$28,甚至$25、$26的方案?作為反方,原則上只要強攻指出$24實在太少,一樣有氣勢上的優勢,勝算相信比「破壞辯題」為高。

最後一提,我不是完全反對「破壞辯題」或詭辯,但我認為使用時應留意一點:破壞辯題/詭辯適宜用於哲理辯題,如「英雄難過美人關」、「男性比女性更需要關懷」之類;若在政策辯題上使用,效果通常不會好,因為評判通常都期望就有關議題聽到實際的建議和具體的論點。

共勉!

蔡聖龍

(補充:當日浸大對城大的大專組決賽,個人認為十分精彩:主辯開局整齊、副辯詞鋒銳利、結辯總結清晰,應該爭拗的論點和論據在比賽中都爭拗了!故此無論從辯技和內容兩方面看,這都是一場高水平的賽事,絕對值得仍然在學的辯弟辯妹參考。大家不妨到www.idebate.hk/?cat=61一看。)
 

5/24/2010

「真心」辯論

不知大家認為辯論是甚麼?是一場學習?是一場求勝的比賽?是一場友誼第一的活動?還是……

感謝屯門傑生會邀請擔任評判,唯因決賽日評判眾多,未能上台分享自己對四隊同學的意見,故以文字記下,望四隊同學有緣讀到以作參考,也期望其他同學間接得到啟迪。

總結兩場比賽的最大反思和感受是:何謂「真心」辯論?是你明明不認同抽到的站方、不太明白自己的論點,也「真心」演好你正方/反方的角色?還是「我口講我心」,「真心」講出自己所認同、所明白的論點?

季軍戰和決賽的辯題,都是政治辯題。或許辯題超出了中學生平日學習和接觸的範圍,因此同學們辯得有點「吃力」:表面上辯得很激烈,但實際上我不覺得雙方明白對方──甚至自己──所講的內容。

季軍賽:谷歌全面撤出中國是明智決定
正方譚伯羽 3:4負 反方崇真

我認為戰情頗一面倒,反方從主辯環節開始已佔先,所以知道賽果如此接近時,我也有點詫異。個人認為正方不足之處有二:

一、論點不夠全面

這辯題包含普世價值和商業運作兩個分析向度,但正方主打前者,忽略後者,令自己的論點變得狹窄:表面上有「三贏」論點,一是全人類贏普世價值,二是中國網民贏良心,三是谷歌贏商譽,但其實全都建基「民主自由」這個立足點。誠如馬嶽教授在評語時指出,商業機構除了如反方所言向股東負責,也應向顧客負責,例如拒絕交出他們的電郵資料──這是正方可合理發揮的論點。當辯題包括兩個層面,但你只講其一層面而又講得不特別深入,便很難在內容上得到高分。

二、技術有待磨練

正方同學很年輕,試咪環節已看出他們經驗不足:大會一開始出現一個罕見失誤,忘了擺放咪架到台中央,結果正方主辯試咪後,獲大會邀請再於台中央多試一次,怎料他的試咪內容竟與之前一模一樣──明顯是背稿,令台下觀眾不禁笑了出來。無疑這個雙重試咪是「百年一遇」的意外,但這正反映我一開始提出的問題:辯員是否「我口講我心」?當然,正方主辯連「試咪稿」也預先寫好,絕對值得稱讚;但另一方面,作為評判,我不免有疑問:同學上台辯論,是否只是一連串預設好的步驟/程序?

當然上述情況不會影響分數。但到正式比賽,正方面對反方的嚴重漏洞,例如三番四次指包括美國在內的各國政府也有管制和審查互聯網,起初正方不太理會,到後來便指出兩者不同,但卻沒解釋如何不同。其實正方要反駁這種歪理,其一方法是反問對方:你們是否認為劉曉波等如拉登?譚作人追查豆腐渣等如阿蓋達策劃九一一?另外,面對反方多番指谷歌股價在宣佈撤出中國後大跌6%,證明撤出並不明智,正方原來有另一數字顯示谷歌股價後來已回升,但他們竟在後場才提出這數字!如此有力的論點沒及早提出,令他們一直處於被動。

因此,正方在論點不全面、技巧又不足的情況下,落敗十分正常。但是,細心一想,反方失去三票也不無道理,因為評判的確有權直接就反方提出的錯誤論點給予低分:外國的管制範圍是暴力/恐襲,但中國的管制範圍則是言論/政見,這是非常明顯的分別。聽了反方三番四次重覆這個立場,我心裡的疑問是:反方是真的不明白當中分別?還是因為「戰術需要」、為了「演好」反方角色已故意混淆?甚至指為「偏例」(指內地審查互聯網六四等政治資訊是偏例)?而當反方結辯在最後階段忽然說了句「國家審查言論確實可恥」之類的話,我就更加奇怪:反方花了九成時間按中央立場去解釋互聯網審查沒問題,怎麼忽然犯下這個前後矛盾的辯論大忌?究竟哪一套才是反方的真心話?是認同審查六四?還是認同審查可恥?

或許,雙方都很努力在比賽中「演好」自己的角色:正方努力扮演「人權鬥士」,反方則努力扮演「中央發言人」,因此他們所講的都只是「對白」,並非自己真心認同的理念。

是場比賽的反方,正如馬嶽教授指出,可以有另一種打法。他們的二副曾反問正方:「谷歌留在中國,會否比撤出中國爭取到更多人權進展 ?」若反方真心認同「審查可恥」,二副的問題其實可以發展成反方的主線,他們不一定要飾演「中央發言人」這個角色。

同樣,正方也一樣,表面上他們是「人權鬥士」,但他們平日是否真有關心維權人士?主辯說:「中國人民被打壓,劉曉波和譚作人都因煽動顛覆國家而被囚十年以上。」若我有時間給予評語,我會嘗試問正方同學:譚作人被判刑多少年?我很希望他們回答「五年」,這證明他們只是一時口快說錯。但若不懂回答或答錯,便證明他們過去並不真正留意或關心劉曉波和譚作人,兩人在他們眼中只不過是證立辯題需要用到的「例子」,甚至只是用來高喊兩聲的「口號」。

辯論,其一目的是讓我們關心社會。若我們真的認同劉曉波和譚作人,一些關於他們的資料,沒理由會搞錯。但若大家不認同或不識識劉曉波和譚作人,我們又為何要在辯論時提到他們呢?這就回到本文一開始的問題:辯論是學習?遊戲?還是真心對話?

當然,這番話對中學生來說或許有點沉重,大家只是初踏辯場的同學,辯論經驗固然少,而對世事亦在摸索階段,或許家中有位親中老父、學校有位泛民老師,因此自己仍未有堅實的政治取向,所以「辯論」時根本不可能「真心對話」──但作為一個看了辯論比賽十多年的人,以上確實是我一點「真心」感受。若大家覺得這大段說話很「深」,不要緊,你只要看明以下這句便可以了:一場精彩的辯論,在於「我口講我心」,辯員不必演戲;總之你明白甚麼、認同甚麼,你就「真心」講出來,這就是最好看的辯論。


決賽:港人以激進手法表達訴求對香港政治發展利多於弊
正方梁球琚 4:3勝 反方迦密柏雨

上文很長,以下會盡量精簡一點,畢竟我的觀感也一樣:雙方都非「我口講我心」。大家其實都不太明白自己的真正立場,因此講得相當零散,更遑論要拆解對手。

無疑這場比賽的戰情很緊湊,我給予雙方的分數非常接近。但正如馬嶽教授指出:一開始雙方對「激進」的定義已經不同,往後都只按自己的定義去解說。因此,雙方表面上唇槍舌劍,但實際上沒有短兵相接,戰局發展下去有點混亂,雙方不斷窮舉事例,無人能有系統地分析敵我異同。最能印證這講法的是雙方主辯的表現:兩位同學在開辯時都表現不錯,但經過大半小時的討論,總結時內容再無突破,更連結構也欠奉──換句話說,整場比賽最精彩的部分就是開辯,往後的比賽徒然緊張,並不精彩。

正方能夠險勝,我認為結構稍勝或許是原因:主辯提出政治學者就政治發展的三個衡量標,再將香港處境逐一代入。一副二副雖已陷入混戰,但前者歸納了反方兩個假設:激進=暴力,激進=不能與溫和並存;後者亦歸納了反方兩個主要立場:激進=阻礙民主,激進=惡性循環。 在混戰中,這些小小的「標誌桿」,相對上有助減低評判的混亂感。若再打一次,正方希望贏得清脆一點,或可考慮策略上及早交代激進和溫和的關係,而非在後場才零星落索地點出,例如:甚麼時候要溫和?甚麼時候要激進?激進有何升級步驟?激進有何界線和條件?我相信及早交代對激進策略的全盤想法,有助避免往後混戰,使有責任證立辯題的正方獲得優勢──有辯論經驗的朋友都明白,若一場辯論陷於混戰,反方其實是有利的。

不過,這場的反方最終落敗,其一原因可能與辯員超時加上說了英文字共減10分有關。但撇除此點,我相信反方舉出不少「奇怪」例子也是問題:反方因應「戰術需要」,將「激進」定義為暴力,這還勉強可以理解;但以銷售稅和小班教學說明溫和有效、將反高鐵等同激進、反高鐵行動無法阻止立法會通過高鐵撥款證明激進無用、八十後自言不及紅衫軍激進證明八十後想法有問題……當中的推論似乎過分簡化,令評判很難在內容分上給予高分。

賽果雖已塵埃落定,但部分同學來年應會繼續參與辯論。在此恭賀勝方之餘,也勉勵他們要繼續努力,不要因贏得冠軍而自滿,畢竟對方若非扣掉10分,勝負或需改寫;反方也不要因一票飲恨和扣分問題而心感不忿,畢竟內容上確有可改善空間。

共勉!

蔡聖龍
 

12/30/2009

2010年度自由盃接受報名

新一屆自由盃大專組(第七屆)及中學組賽事(第五屆),於下週一起接受報名。

大專組賽事名額八隊,首次籌備會議預計於2010年1月中旬舉行,名額八隊。初賽-2010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準決賽-2010年4月下旬,決賽-2010年 6月下旬,挑戰賽-2010年7月上旬。

中學組賽事,有八個邀請名額,另有十六支公開報名名額。首輪比賽則於2010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舉行,第二輪比賽於2010年3月中旬至3月下旬舉行,第三輪比賽於2010年5月上旬至5月中旬舉行,準決賽於2010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舉行,決賽於2010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舉行。

更多詳情請瀏覽:
www.liberal.org.hk/contents/modules/issue/showsublistCat.php?sublist_catid=18
 

11/29/2009

結構主義

《主席、評判、在座各位》分享會昨天(十一月廿八日)順利於城大舉行,感謝近百同學參與,當中包括一所澳門中學的同學,以及來港比賽順道參加聚會的澳門大學同學!

正如上篇文章所講,辯員多做筆記是好事,現在我也以身作則,將自己的演講筆記整理出來讓大家參考:

我認為一位好的副辯,應是一位「結構主義者」──發言時必須有「結構」,將論點內容清晰表達予觀眾接收。打個比方:我們去餐廳吃套餐,次序必定是餐包→熱湯→副菜→主菜→甜品→飲品,假如次序倒轉了,例如先上主菜,再來甜品,後是熱湯,接著奉上熱飲,之後再送上沙律副菜,到結賬時才給你餐包──沒錯,食物都對,品質也很好,但如此次序肯定令人吃不消!

辯論也一樣,你的論點即使很好,但用錯次序去陳述,例如將應先解釋的論點留到最後才講,或將一些不是最強的論點放到最前去「先聲奪人」,這樣都會影響評判和觀眾的接收。以下嘗試提出不同level的結構:

level 1 基本結構

「第一……第二……第三……」是最基本的結構,怎樣沒結構也好,只要能以一二三去標示論點,評判也會知道你有三個論點而非只有「一段陳述」。而有經驗的辯論員更會把一二三改為「法、理、情」或「對學校、對學生、對社會」等標題。

level 2 趣味結構

在一場勢均力敵的比賽中,大家的論點都差不多,若其中一位辯員能以「別出心裁」甚至「別開生面」的結構去講解論點,換轉你是評判,焉能不給他額外的分數?最簡單的趣味結構可以是「三不」,例如「定義不清、標準不明、立場不定」,又或送對方三個成語:「見錢開眼、口甜舌滑、未雨綢繆」。這些趣味標題的好處是,評判即使聽到一頭霧水,也會因這些標題而「醒一醒神」,使他可以記下這些標題,確保評分時有所記憶和依據。

再進一步,可以想想與辯題有關或時節有關的東西,例如辯論「政府應立法禁止銀行推銷高風險投資產品」時,可以這樣說:「今天對方同學好像銀行的推銷員,推銷三樣產品給我們,一是高風險定義,二是有毒標準,三是迷你論點……」接著逐一反駁對方的定義、標準、論點。而臨近聖誕,若有比賽的話,大家亦可考慮送「聖誕禮物」給對方:「主席、評判、在座各位,聽完對方的論點,今天就讓我充當聖誕老人,送三份聖誕禮物給對方吧:一是放大鏡,二是間尺、三是計數機。」接著解釋對方忽略了某事件,因此要用放大鏡;錯誤衡量某東西,因此要用間尺;錯誤計算某數據,因此要用計算機等。

level 3 思辯結構

或許你覺得所謂level 2的結構只是「花拳繡腿」,那麼你可挑戰一下自己,以你的思路作為結構,為評判撥開雲霧見青天。其中一種思路是「睇病」,以上述「政府應立法禁止銀行推銷高風險投資產品」為例:

1) 我們看見甚麼病癥?(長者虧本是否問題?還是對方認為投資有賺有蝕並無不妥?)
2) 我們怎樣判斷其病因?(是長者貪心?還是銀行沒良心?)
3) 有何治療方法?(一刀切全禁?還是逐步監管?)
4) 藥方如何?(全禁或監管的具體時間、方案)
5) 藥效如何?(方案實施有何直接效果?)
6) 有何好處?(這效果帶來甚麼好處?又會否引起副作用?)

若副辯在有限時間內能順序闡述其中三、四項,逐一指出對方在該項中有何問題、我方又如何合理,相信評判很難給予低分吧?還有另一個方法,就是「層層包圍」,以一個接一個的問題不斷收窄戰場,最後將戰場鎖定於對自己有利的一個爭拗點上,繼續以上述辯題作例子:

1) 散戶利益需否保障?對方不反對。
2) 高風險產品是否有問題?對方沒否認。
3) 政府是否有責任保障散戶?對方同意。
4) 但對方反對辯題,原來是擔心影響銀行股東的利益!

以這樣一個「客觀」的結構去陳述你「主觀」的思路,應可「反客為主」吧?

共勉!

蔡聖龍
 

11/22/2009

小辯訣

提起「辯論」,你即時想起甚麼?「比賽」?哈,基本上正確,但更「值得」被想起的,應該是「開會」──為應付一場比賽,你可能要開會五次甚至更多!

每次開會,大家都七嘴八舌地討論,導師、教練或師兄姐也會提供不少指導。大家除了聆聽,會否記錄下來?記錄下來後又會否整理存檔?

我唸中學時打了兩年辯論,唸大學時打了「六年」辯論(因我參加了院隊和校隊,兩隊也打足三年 :P),畢業後改以師兄身分出席會議、又當比賽評判、應邀主講講座等,每次也在前輩、同輩和後輩身上有所得,我習慣將之筆錄下來,每隔一段時間便整理一下,將這些點子分門別類──有些關於通識、有些關於思考方法、有些關於辯論技巧……慢慢我便有一本屬於自己的「祕笈」,後來更將之命名為「小辯訣」,哈哈!雖沒公開印行,但也曾個別印發予師弟妹。

我相信知識需要累積,累積的重要方法就是記錄。若每次大家開會學到一些新想法、新技巧卻沒記錄下來,三兩天後便很容易忘記得一乾二淨。而對一個團隊而言,欠缺這些經整理的點子,便很難建立培訓系統,結果每屆新人也要「撞手神」地學習。

因此,我鼓勵每位辯論員,每次開會也記錄一個點子──不用多,每次一至兩個已足夠。如是者開會十次便累積了十多二十個點子,若一年開會三十次,你便有四、五十個點子,加以分類篩選,你便擁有自己的「祕笈」,除了有助自己溫故知新,也讓自己成為師兄/姐時,能較有系統地指導後輩,不致茫無頭緒、不知從何入手!若再累積三五年,你隨時有過百點子,屆時你便有你的「小辯訣」了!

去年我在「小辯訣」中抽取了一些我認為很適合初學者學習的內容,寫入我和思辯居居友合著的《主席、評判、在座各位》之內,該書屬非賣品,我和居友都希望免費跟大家分享。若大家有興趣索取,不妨報名參加本週六(十一月廿八日)的分享會,詳情如下:

日期:11月28日(週六)
時間:下午3時至5時
地點:香港城市大學LT-16
主持:張嘉達
講員:黃鎮強、黃瑞麒、何冠霖、蔡聖龍
形式:清談對話內容:(1) 辯論心得,(2) 辯題分析,(3) 經驗閒談,(4) 書籍派贈
對象:中學生(亦歡迎老師帶同學生參加)
名額:120名,請先報名
報名:請將 閣下中文姓名及中文校名電郵致speakerhome@hotmail.com,思辯居收到電郵報名後將回郵確認, 閣下出席時請帶備學生證核對。抱歉因行政資源有限,不設代領或補領。取書時間是講座開始前半小時(2:30pm-3:00pm)及講座結束後半小時(5:00pm-5:30pm)

蔡聖龍

  

11/11/2009

11.28 書籍分享會


思辯居將於本月底舉行「書籍分享會」,會上將送贈120本《主席、評判、在座各位》予出席者,並有思辯居五位成員分享辯論技巧,詳情如下:

日期:11月28日(週六)
時間:下午3時至5時
地點:香港城市大學LT-16
主持:張嘉達
講員:黃鎮強、黃瑞麒、何冠霖、蔡聖龍
形式:清談對話
內容:(1) 辯論心得,(2) 辯題分析,(3) 經驗閒談,(4) 書籍派贈
對象:中學生
名額:120名,須先報名,先報先得
報名:請將 閣下中文姓名及中文校名電郵致speakerhome@hotmail.com,思辯居收到電郵報名後將回郵確認, 閣下出席時請帶備學生證核對。抱歉因行政資源有限,不設代領或補領。取書時間是講座開始前半小時(2:30pm-3:00pm)及講座結束後半小時(5:00pm-5:30pm)

《主席、評判、在座各位》內容簡介

第一章 為什麼要參與辯論?
第二章 怎樣進行辯論比賽?
第三章 怎樣籌組辯論隊?
    第一節:組軍
    第二節:訓練
第四章 怎樣思考一條辯題?
第五章 怎樣為辯題預備資料?
第六章 怎樣打好一場比賽?
    第一節:台上分工
    第二節:台下環節
    第三節:自由辯論
    第四節:辯員風格
第七章 怎樣反駁你的對手?
第八章 明天比賽,今天有甚什麼最後準備?
    第一節:賽前check-list
    第二節:包裝技巧
第九章 最後的話.辯論心魔

附錄一、賽規參考
附錄二、分紙參考
附錄三、主席稿參考
附錄四、觀戰筆記參考
 
(作者:蔡聖龍、黃鎮強、黃瑞麒、張嘉達、何冠霖 )